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新年新政回应市民12个疑问

时间:2016-12-13 17:37:48

新华报业网讯(记者黄勇) “我自己的钱为何不能用?”昨天,南京公积金新政——因购房提取公积金两次及以上的禁止再提公积金,引发各方注意。昨天,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坦言,2014年以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交易量攀升,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较为紧张。在此情况下,更需要控制住房公积金用于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从而集中有限资金支持职工刚性住房消费。

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坦言,今天起实施的因购房提取公积金两次及以上的禁止再提公积金新政,也是为了缓解当前资金压力的需要。“公积金是有限制性所有权的互助性资金,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对多次使用的职工进行限制,有利于为其他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提供资金保障,体现公平。而不是给炒房的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投资投机性购房。”

针对此次新政,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列出了12种具体情况,回答市民的疑问。

1.问:如果我名下有两套住房,并已提取过两次,那我再购房时能不能提取?

答:不可以提取。

2.问:如果我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提取过一次,并多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那我第二次购房能不能提取?

答:可以提取,购房提取次数不含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

3.问:如果我已经购房并提取过两次,但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再购房时能不能提取?

答:可以提取。

4.问:如果我名下有两套房,但我没有提取过或者只提取过一次公积金,再买第三套时能不能提取?

答:可以提取。

5.问:如果我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但两套房子均已卖,再购买第三套时,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

6.问:如果夫妻一方提取过两次,另外一方提取过一次或未提取过,那么另外一方是否可以提取?

答:可以提取未满两次的一方住房公积金。

7.问:如果我在南京无房,那我在异地购房时,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提取,需要提供户籍地或工作地证明。

8.问:如果我户口在老家并在老家购房,但在南京已购房并提取过一次,那我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可以提取。

9.问:如果我户口在老家并在老家购房,但在南京名下有两套住房,并提取过两次,那我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提取。

10.问:如果我名下有产权住房,那我租房时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购房行为发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办理。商品房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为准,二手房以缴纳契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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