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秦春梅
(2016年11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我市文物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文物工作。刚才,
明臣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市委领导同志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照阳同志传达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市文物、财政、公安部门和许昌县政府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介绍了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我讲四句话。
第一句话是,肯定成绩、总结经验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色名片。近年来,全市文物战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扎实推进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合力推动文物事业发展的格局逐步形成。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将文物事业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市、县级政府成立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密切协作,积极作为,推动文物事业快速发展。十二五时期,市政府投入巨资先后建成了许昌市博物馆新馆、许昌塔文化博物馆;禹州市建成了钧官窑址博物馆、中医药文化博物馆;许昌县、襄城县综合博物馆开始投入建设;争取到中央级文物专项补助资金188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23万元,有力保障了重点文物保护项目的顺利实施。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事业的渠道不断拓宽、形式更加丰富,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文物事业发展格局。
二是文物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近年来,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一大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市、县文物部门充分发挥基本建设先遣队作用,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项目前期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市考古所按照省考古院的工作部署承担完成了多项考古发掘任务,在抢救保护珍贵文物的同时,积极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特别是在南水北调中线及受水区工程建设中,我市文物工作者与省考古院、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等单位密切协作,先后组织实施考古发掘项目20多项,抢救出土文物及标本上万件,实现了文物保护与工程建设的双赢。按照在保护中合理利用,在利用中有效保护的思路,对春秋楼、灞陵桥景区不断进行完善提升,对三国文化产业园、水系建设中的文物等进行规划或展示,文化旅游已成为我市旅游的重点,文物景区已成为展示许昌厚重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成为外界认识许昌、了解许昌、走近许昌的重要窗口。
三是文物保护利用基础工作扎实有效。继不可移动文物普查之后,按照省里统一部署,我市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普查登录国有馆藏文物28611件(套),全面摸清了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为下一步科学管理利用奠定良好基础。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有重大突破,许昌关帝庙等16处古迹被国务院批准为第七批国保,十里庙遗址等12处古迹被省政府批准为第七批 省保,全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达353处,成为全省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市之一。重点文物维修工程成效显著。完成了许昌文峰塔、玉皇阁、泰山庙大殿、怀帮会馆、襄城文庙、安氏民居等20多个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文物四有工作不断完善,全市共确定522名文物保护员,树立了市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标志,调整划定了文物保护范围,整理完善了文物档案。
四是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深得民心。博物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得到市、县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全市已建成开放的国有博物馆、纪念馆5家,在建的2家;经省文物局批准的民办博物馆6家,全市博物馆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行业博物馆、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特色鲜明、门类齐全的博物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日益显现出许昌浓厚的人文气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市委、市政府连续多年把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列入十项民生工程,全市已建成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每年举办、承办的临时展览都在20个以上,年接待观众达30万人(次)以上,陈展水平、基础设施、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民众。
五是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加强。市政府自2013年开始每年初都要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层级负责制。市文广新局连续多年推进实施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技防达标工程,全市国有文物库房技防工程已全部实现达标;组织开展了文物安全督察年等活动,通过市级督查、县级检查、文物保护员日常巡查,构建田野文物安全防护网络,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文物、公安部门进一步健全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区域性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了长葛黄杰墓石刻文物被盗案、禹州文庙石刻被盗案等10多起文物违法案件,及时追回被盗文物,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全市文物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截至2015年,我市连续实现了25个馆藏文物安全年。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深化对文物工作重要性和规律性的认识,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文物保护属于公益性社会事业,只有坚持政府主导,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才能凝聚文物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文物工作要为社会发展服务,只有自觉主动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才能得到各级政府、社会各界的更加重视和支持,为文物事业发展赢得更多的赞誉、更优良的环境、更广阔的空间。三是,文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同等重要,只有将保护和利用联系起来同步规划,科学实施保护利用项目,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文物的价值和作用,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四是,文物事业的发展既要务实更要创新,只有不断创新文物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才能不断增强文物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这些经验是推动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更好地坚持和发展。
第二句话是,深化认识、把握机遇
新时期新形势下,文物事业与经济建设、民生改善、文化发展、对外交流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对我们的资源优势、当前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要有深刻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一要切实提高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文物资源是许昌厚重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许昌地处中原腹地,是人类起源和华夏文明的重要发源地, 东汉建安时期曾为一代帝都。全市现有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个河南省历史文化名镇,37个省级传统村落,3800多处不可移动文物,2万多件(套)国有馆藏文物,资源优势稳居全省前列。有许多古迹遗产价值很高,别具特色,甚至独一无二,如:三国文物古迹达40多处,很多都是三国真迹;灵井许昌人遗址填补古人类研究中810万年的缺环,世界影响极大;钧台钧窑址、神垕瓷窑址、扒村瓷窑址等上百处古窑址,展现着陶瓷文化的魅力,这些文物古迹蕴含着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凝结着许地先民的智慧和情感,成为今天我们坚定文化自信的根本所在。其次,文物事业是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有力支撑。文物资源为丰富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内涵,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提供重要支撑,是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基础和源泉,实现文物事业创新发展与城乡建设、环境优化、旅游开发、民生改善等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将有利于不断增强我市的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再者,文物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文物留住历史根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随着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呈现多样化、高品质的新特征。文物中蕴含的审美元素、实用价值、文化基因,既是文化的标识,更是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的基础资源,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优质资源。激活文物资源体系的生命力,让文物活起来,不仅将开启文物事业发展的新视野,也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二要客观分析文物工作中面临新形势。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文物保护任务日益繁重,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城镇化进程加速对文物保护提出了新挑战。我市区位优势明显,发展环境优良,经济总量位居全省第一方阵。近年来高速铁路、公路、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非常繁重,统筹协调文物保护与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的难度加大。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农村空心化问题严重,一些传统村落的文物建筑加速损坏,据统计,自2011年三普结束至今,我市已有100多处民居自然损毁或被村民拆除,客观上造成了农耕文明、村落文化等实物载体不断消亡,如果不能够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可能会造成无法弥补的历史遗憾。另一方面,群众文化需求多元多样对文物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群众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呈现井喷态势,社会需求重心正向中高端转移,历史文物不再是曲高和寡知音难觅。实际工作中,要避免不够和不当两个极端。不够就是对文物价值的深度挖掘不够,展示利用得不够,大量文物资源长期处于自然存续状态,没有发挥作用,或者是利用中存在简单化、雷同化甚至庸俗化的倾向。不当就是方法不当、开发过度、忽视保护,只讲眼前、不顾长远。怎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把握好文物利用的度,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与此同时,社会关注度上升对文物工作科学化提出了新任务。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伴随着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对文物保护关注度不断提高,文物成为媒体热点,怎样在聚光灯甚至是放大镜下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一大挑战。此外,我市还存在个别县文物保护机构不健全,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匮乏;文物保护资金缺口依然较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资金难以落实;文物安全防范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与执法困难,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文物科学管理水平的任务仍艰巨而繁重。
三要牢牢把握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更加重视。习总书记提出 要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爱惜历史文化遗产、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都活起来、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文物工作,3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8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刚才,我们共同学习了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批示,从一系列文物保护的新政策、新精神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已将文物工作摆上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建设目标,文物作为重要的文化资源,必将在许昌城市建设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文物工作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牢牢把握好当前良好的发展机遇,立足新起点,顺应新期待,谋求新发展。
第三句话是,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形成现代化建设大格局的关键时期。做好全市文物工作必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坚持文物保护与文物利用、城乡建设、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统筹协调,努力探索并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市情的文物事业发展道路。
主要目标方面:到2020年,全市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国保、省保单位重要安全设施齐全、运行良好,市、县级文保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显著提高,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进一步改善;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文博创意产业持续发展;前置考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文物考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显著增强;有重要价值的文物古迹尤其是三国古迹的保护利用得到整体规划,开发建成新的文物旅游景区,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进一步彰显;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物安全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保护成果惠及社会公众,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重点任务方面,分6项工作:
一要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要结合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建立完善许昌市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全面掌握文物保存状况和保护需求,实现文物资源动态管理,推进信息资源社会共享。要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定级申报及四有基础工作,市政府很快要核定公布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各县(市、区)要根据各地实际,及时核定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文物部门在做好文保单位四有和岁修、巡护工作的同时,必须始终把基础工作抓在手上,严格执行不可移动文物管理要求,做到不塌不漏不灭失,防火防盗防破坏。每年都要提前谋划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对存在重大险情的各级文保单位及时开展抢救性保护,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城市改造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物报批手续,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等建设性破坏行为。
二要大力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文物项目建设不同于一般项目建设,既有经济属性,更有文化属性,高标准、高水平、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重点项目,是发挥文物资源优势、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有效途径。十三五期间我市要重点完成许昌关帝庙、天宝宫、襄城乾明寺、襄城城墙、许昌文峰塔、鄢陵兴国寺塔、禹州城隍庙维修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意义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实施禹州钧官窑址保护展示工程、长葛闫楼阎氏老宅的搬迁工程。积极配合省考古院在灵井许昌人遗址的发掘研究和考古工作站的筹建,争取省文物局将灵井许昌人遗址公园项目列入省级考古遗址公园试点建设,结合灵井许昌人遗址保护规划,编制遗址公园建设规划,推进遗址公园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革命文物、革命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将其规划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民教育重要课堂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阵地。
三要积极推进文物资源合理利用。我市的文物资源具有广阔的发展利用前景,要充分发挥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入挖掘文物所蕴含的文化、社会、经济价值。要高标准地编制《许昌中心城区(含许昌县)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结合城市总规科学规划重点文物保护展示区。要加快推动文物与旅游的深度融合,完成灞陵桥创4A级景区和春秋楼、许昌文峰塔景区提升工程,推进实施八龙冢、张公祠、魏文帝庙等保护展示工程,打造新的三国文化旅游景区。支持烟草部门依托英美烟公司旧址筹建烟草博物馆,支持教育部门依托许昌师专文科楼、市一中工字楼筹建教育展览馆或校史馆。指导支持神垕古镇老街保护开发,恢复老街历史风貌,重点规划建设好神垕瓷窑址保护展示项目。禹州市要抓好传统村落的整体规划和管理,有效利用专项资金做好张得镇张西村、花石镇白北村、浅井镇扒村等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大力培育以文保单位、博物馆为支撑的体验旅游、休闲旅游和研学旅行,真正让文物活起来、会说话,将文物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势。要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鼓励文博单位在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确保文物安全、做强主业的前提下,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增强发展活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四要不断提高文物服务经济社会水平。一方面,要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要求,大力支持专题和特色博物馆、纪念馆建设,提升收藏、管理、研究、展示和宣教等功能,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突出的展览,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大众对公共文化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发挥博物馆、纪念馆在弘扬爱国主义、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家记忆行动计划、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及省内的中原文化海外行活动,拓展文物交流途径,扩大许昌文物外展数量和规模,更好地宣传展示许昌文化。此外,要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开展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提升考古工作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为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服务。
五要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安全是各项文物工作的基础。许昌在文物安全方面一直抓得比较严,没有出现安全事故,我们要继续保持好,并按照新的要求制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进一步健全文物安全责任机制,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文物及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文博单位主体责任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以文保单位为重点,逐处明确安全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努力构建反应灵敏、衔接顺畅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要坚持属地管理,强化预防和综合治理,加强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加大安全巡查与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完善文物安全防护网络,不断改善安全防范设施,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实现文物安全防范关口前移。要充分发挥联合机制的作用,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市公安部门对文物犯罪案件要挂牌督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放过。要建立完善举报文物违法犯罪的奖励机制,真正把文物安全群防群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要引导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优惠政策,指导和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保护管理、有序利用区域内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鼓励向国家捐献文物、捐助文物保护资金。对社会力量自愿投入资金,保护修缮市、县级文保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在不改变所有权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规获得一定期限的使用权。要研究制定民办博物馆扶持政策,加强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行业指导和专业服务,推动非国有博物馆规范运行。要积极培育以文物保护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建立许昌市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有序发展业余文物保护员,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人人有责、各尽其责的文物保护新格局。
第四句话是,完善措施、确保实效
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机制,细化措施,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地文物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文物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文物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实抓细,通过责任逐级分解、压力逐级传导,确保层层有人负责、事事有人落实。财政、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工商、旅游、宗教等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文物保护职责,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衔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级文物管理所是文物工作的基石,要着力推进县级文物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夯实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基础,完善文物保护体系。
二要保证经费投入。文物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需要各级财政的投入和全社会的支持。要强化政府投入的主体地位,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把文物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文物事业投入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一方面要保证文物抢救维修、资源调查、展示利用、安全防范等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要保证国家重点支持项目的前期规划、方案编制经费和配套资金,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国有文保单位的事业性收入应当专门用于文物保护,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要优先用于文物保护。要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文物保护服务,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日常维护、文物保护员补助、文物安全巡护等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落实文物保护资金。要创新文物保护体制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接受捐赠、支持个人自愿投入文物保护等方式,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渠道。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文物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满足事业发展需要。襄城县要尽快建立文物管理所,各县(市、区)要加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国保、省保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由政府投资保护开放的文物及其他文物开放单位应设立有专门管理机构。要紧紧围绕文物事业发展需求加快人才培养,一方面要积极参加国家、省里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另一方面要发挥文博单位自身优势并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重点加强对文物保护修复、文物鉴定、展览策划、法律政策研究等紧缺人才培养,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造就一批专业能力强的文物人才队伍,为我市文物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各级文物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土有责,敢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四要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利用新媒体,推动文物数字资源共享,促进文物知识的传播普及,并通过组织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文物知识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使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不断提升文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以每年举办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氛围,使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认真做好重大文物事件的舆情监测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与社会公众形成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文物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同志们,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的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推动我市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加快建设实力、活力、魅力许昌和推进许昌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许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