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5月25日电 5月24日,许昌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鄢陵县召开。许昌市副市长王志宏,市综治办主任丁建国,市司法局局长李建青出席现场会。
据悉,王志宏一行首先在鄢陵县副县长陈长宏及鄢陵县司法局局长卢保亮的陪同下,现场参观了鄢陵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安陵镇司法所,并对鄢陵县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为鄢陵县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宝贵指导意见。随后,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县长(副市长、副区长、管委会副主任)、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副职)、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社区矫正办公室主任参加的现场会。
会上,许昌市副市长王志宏指出,近年来,许昌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迅速,组织网络体系已基本形成,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鄢陵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有力促进了地方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就进一步推进许昌市社区矫正工作,王志宏强调,要从推进全市平安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的工作质量和社会效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持续发展。会议还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把社区矫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上水平、出佳绩。
据了解,近年来,鄢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综治办、公、检、法、司等13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功能齐全、密切协作、务实高效的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和体系。
2015年元月,鄢陵县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筹建社区矫正中心,并于2015年3月建成投入使用,还投资30余万元安装了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平台,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定位监控,软、硬件规范化建设走到了全省的前列。同时,鄢陵县对2015年在矫服刑人员420人,按照人均2000元的经费标准共计84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目前,鄢陵县为社区矫正中心配备8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有两名副科级领导专抓社区矫正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制定了“严管、普管、宽管”三级动态管理模式,并招募心理医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300余人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服务,使鄢陵县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全面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李俊杰 郑法民 任永辉)
【责任编辑:徐峰】
许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