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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之所兴,首在得人。”在1000多年前的许都,求贤若渴的曹操三下“求贤令”,广开进贤之路。时光越千年,在创业创新的发展浪潮中,我市出台了《关于实施“许昌英才计划”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广纳各方英才,充分发挥人才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助力许昌发展。5月23日,我市在郑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从人才流动、激励措施等方面详解“许昌英才计划”。这是一个呼唤人才、造就人才的时代,开放的许昌欢迎八方英才!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让人才在许昌有用武之地,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什么样的人是我市需要的创新创业人才?这些人在我市创新创业能获得哪些支持和待遇?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主要指创新业绩显著或有较大创新潜力、拥有可产业化的专利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的人才(团队);带技术或专利、项目、资金等落户许昌创业,技术和产品能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能引领我市经济、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人才(团队)。
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为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很高声望;对某一领域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潜力,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贡献的领军型人才(团队)。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为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较大贡献,在同行中具有重要创新地位或学术影响,被业内普遍认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团队)。
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一般为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急需、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创新创业型“专才”,特别是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拥有海外创业经验的青年归国人才,或符合我市发展需求,拥有良好发展前景,能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吸纳人才到来,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在我市创办企业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不低于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启动扶持资金;依托我市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成果转化的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参考上述创办企业的扶持标准给予项目启动扶持资金。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紧缺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的股权投资基金。
设立“许昌英才基金”,实施引才聚才“5115工程”
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设立不少于15亿元的“许昌英才基金”,实施引才聚才“5115工程”,力争引进培育50个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办市级以上创新型企业100家以上,引进培育500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形成人才与科技相互助益、创新与创业紧密结合、企业与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把许昌打造成中原经济区重要的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和优势独特的产业科技人才高地。
高层次人才是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既是应对日益激烈的人才竞争的迫切需要,也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
这些高层次人才具体可分五类:第一类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前三位完成人。
第二类是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前三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两位完成人;国家“863”、“973”等重大科研项目主持人;国家“千人计划”、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省“百人计划”专家,中组部掌握和直接联系的专家与“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原学者。
第三类是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首位完成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经营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人员。
第四类是纳入我市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范围,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专业的技术人员,掌握关键技术的高端人才,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技术工人。
第五类是纳入我市人才引进需求目录范围、急需紧缺的人才,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生。
为了人才在许昌安心“安家”,我市将以住房、家庭、健康为重点,“衣食住行”全方位为来许人才营造舒心的生活环境。
与引进人才并重,坚持自主培养本土人才
《意见》在培育方面着墨颇多——实施“创业新星”计划,加大本土人才培养支持力度,每年选拔和培育30至100名创新能力强、市场潜力大、创业项目优的大学生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的资助。鼓励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新培养的第一至第四类高层次人才,给予除安家费以外的其他政策支持;对新培养的创新创业个人(团队),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创新创业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现有在职第一至第四类高层次人才,享受集成政策激励,破解“招来女婿气走儿”的藩篱。
与此同时,《意见》鼓励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国际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大力推进产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专业孵化器及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意见》还规定,在市人社局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服务。鼓励发展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在许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许昌人才金港”人才综合服务示范平台,打造“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梯级孵化体系,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创业服务、项目产业化等提供一条龙服务,示范带动我市人才综合服务水平整体提升,鼓励支持各县(市、区)建立高层次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及梯级孵化体系。
人才蔚集,国运昌隆。《意见》的出台,吹响了人才强市的集结号,将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高技能人才支撑,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以才兴业的生动局面,为建设“五型许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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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三下“求贤令”
为了实现一统天下的抱负,曹操曾先后三次下令广求贤才。
建安十五年(公元210年),他在《求贤令》中提出“唯才是举”的人才选拔原则,突破了当时选人唯凭家世门第的藩篱。
建安十九年(公元214年),他在《敕有司取士毋废偏短令》中进一步强调:“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庸可废乎?有司明思其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建安二十二年(公元217年),曹操又颁布《举贤勿拘品行令》,列举出伊尹、傅说、管仲、萧何、曹参、韩信、陈平、吴起等人,说他们“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他下令:“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三下“求贤令”,实实在在地反映出曹操求贤若渴的迫切心情。曹操由于重视贤才、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因而周围谋臣似雨、猛将如云。(记者 王利辉 张大弓 文/图)
【责任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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