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5月20日电 “在诉讼中如实陈述案情,不得提供伪证、滥用诉权……当事人及代理人不得通过内部或外部人员利用人情、吃请、送礼等行为干预案件审理……”5月17日下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担任审判长,利用圆桌审判的模式,审理一起因离婚产生纠纷的家事上诉案件。开庭后,韩玉芬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诚信诉讼承诺。
据悉,此次庭审有了“新面貌”,律师有专门的休息室,并身穿律师袍出庭。第一次穿律师袍出庭的河南通海律师事务所的杜燕琪律师感慨道:“今天是5月1日《法庭新规》实施后,我第一次穿着律师袍,戴着‘中国律师’徽章出庭,感觉很神圣啊。”
15时,参加庭审人员“围座一席”,庭审进行中,合议庭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意见,并以柔性审判方式讲明家庭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各自要互相理解、包容、文明诉讼等。一个普通的家庭纠纷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因部分财产需要进一步核实,韩玉芬院长宣布休庭,待事实进一步查清后,择日继续开庭。
提到这次庭审,杜燕琪律师还说道:“今天这起离婚案件是由中级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太好了,当事人双方平时根本就坐不到一起,院长作为女法官,审理家事案件,亲和力很强,庭审中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我看出来,即便最后无法和解,今天夫妻二人也把心里的话都倒出来了。直到最后一刻,法官还不放弃,希望双方能和解,并从维护妇女权益的角度提出了很多解决问题思路,当事人增加了对法官的信任,这让我很感动。”
韩玉芬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固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许昌中院正在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韩院长指出,凡涉及到家事案件的,将一律安排有女法官参加合议庭,用家事审判的语言营造家事审判氛围。而离婚案件则需要法官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并让双方当事人把话说透了,给双方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如果确实无法达成和解的,即便是判决,也容易达到双方服判息诉的效果。为此,法院还专门出台了让当事人少跑路、让当事人把话说完等“八个让”的工作目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李俊杰 杨少杰 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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