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司法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许昌

时间:2016-05-24 10:03:30

许昌5月20日电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襄城县纪委、襄城县监察局关于印发《全县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襄城县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五个到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思想认识到位。从思想上重视此次整治行动,以领导干部领学、党员干部自学、网络平台导学等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引导教育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要求部署上来,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整治行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组织领导到位。制定下发《襄城县司法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同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直接抓的工作格局。

自查自纠到位。以发现问题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边查边改、纠建并举的原则,从矛盾纠纷化解和社区矫正两个方面着手,重点排查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监管执法等问题,以及公证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等服务窗口不主动、服务态度生硬、办事拖拉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对号入座,挂牌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制度保障到位。健全完善《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保障制度;不断细化考勤、请销假、例会等内务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的刚性运行。对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等窗口进行严格管理,公示办事流程、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切实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监督检查到位。坚持把纪律摆在前面,以整治范围和内容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对司法所、公证处、律师所、法律援助接待大厅等窗口单位和各股室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股(室)、司法所所长及相关人员实行约谈;对工作进度缓慢、敷衍塞责、不认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局通报批评。(李俊杰 吴志军)

【责任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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