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号),切实做好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许昌市文广新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了北京、成都考古工作前置的成功做法,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开展考古工作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前考古工作的流程和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6月27日,《实施意见》经市政府有关领导批准,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意见》的印发将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落实净地供应,对科学规划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优化招商引资及发展服务环境,有效保护利用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文物资源等都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降低建设单位投资风险,减少建设项目前期运作成本,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文物保护与考古科 潘惠雄)
许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