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组织文物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时间:2016-09-20 10:04:01

8月11日至9月15日,许昌市组织开展了夏季文物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市文广新局调研员高宇平、副调研员毛德新带队,局文物科全程参与。此次督查共检查文物保护单位25处,文物维修施工工地5处,博物馆3座,文物库房2处。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文物文博单位高度重视夏季文物消防和汛期文物安全工作,均能按省、市文物部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文物消防和汛期文物安全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一是文物消防设备配备参差不齐。市级以上文物护单位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和完好情况良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消防灭火器材配备严重不足。二是用电线路铺设混乱。部分古建筑存在着未采取任何阻燃处理而直接将用电线路固定在古建筑木构架上的现象。三是古建筑内杂物随意堆积。部分古建筑内杂物随意堆放,有的甚至成了废品仓库,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四是古建筑周界违规建筑较多。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临时建筑较多,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单位的整体瞻观效果。五是古建筑周界环境卫生较差,部分古建筑院落内杂草丛生,垃圾成堆,环境卫生较差。针对以上问题,督导组现场填写了《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并在第一时间里向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反馈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下达了《文物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设定时限、逐级逐人落实整改责任,依法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督导组组长高宇平对下一步文物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严密组织,大力督导,明确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于安全管理始终、细化到具体岗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派专人对辖区内古建筑、古民居、文物库房、施工工地等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查。三是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要在第一时间向使用单位(个人) 下达《文物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无使用单位(个人)由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落实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出成效。四是做好文物本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经费支持,及时对文物本体进行抢救抢修,确保文物安全。

许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