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9-16 04:31:02

4月29日,中共许昌市委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许办[2016]12号),并出台了《许昌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实施意见》的制定,是我市落实中央、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部署的重要举措,也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全市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不断增强文化软实力,提供了纲领性文件。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基层为重点,坚持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构建体现时代发展趋势、适应许昌市情和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具有许昌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实施意见》着重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将均等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着力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城乡发展,重点解决区域、人群、城乡之间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的问题,让全市人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动力和活动。《实施意见》提出主要从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大力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等四个方面推动实施。三是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实施意见》围绕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参加公共文体活动等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制定了《许昌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6-2020年)》,明确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以及应具备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条件和各级政府的保障责任。《实施标准》规定的服务项目与内容指标具体量化,用数据和标准规范进行阐述,便于指导基层、明确任务。《实施标准》要求各县区制定当地实施标准,并要在底线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形成上下衔接、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标准指标体系。四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意见》要求统筹实施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电子阅览室、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城乡电子阅报屏等项目,构建全市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生产更多特色鲜明的数字文化产品,提高数字信息供给能力。

许昌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