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首例微信送达实现指尖办案 许昌

时间:2016-05-09 09:16:22

许昌5月5日电 “您好,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等文书已经发过去了,请问收到了吗?”“收到,我现在还在外地,到了开庭时间会按时出庭的,谢谢你们了!”4月29日,许昌市魏都区人们法院的法官送达了第一份用微信发出的文书,这在许昌尚属首例。

据了解,村民老刘靠在工地粉刷室内墙面谋生,他经包工头许某介绍,在许昌某公司承建的多个工地工作,可工期结束后许某一直没给他们结算劳务费,老刘多次催要未果后将其诉至魏都区法院,要求清算劳务费1.2万元。

该院送达保全中心工作人员联系到许某后,对方称自己在外地出差,无法领传票,也没有便于邮寄送达的固定住所。考虑了互联网的便利条件,办理该案的法官在征得许某的同意后,让其关注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法官的引导下,许某按相关流程操作,随后,法官将文书拍照在屏幕上轻轻一点,便瞬间送达,于是也有了开头与许某的对话交流。

据悉,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八十七条新增了“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当前,微信作为社交聊天软件被广泛地运用,通过微信送达法律文书的优越性越来越明显,微信送达诉讼文书,解除了时空的制约,大大节省了诉讼成本和时间,这是该院在诉讼文书送达方面灵活、务实、高效的又一探索。一键送达,进一步实现对送达保全工作的科学、规范的管理,强化审判辅助功能,提高了办案效率。

同时,为更快更好地服务当事人,该院大胆创新工作模式,在官方微信中设置了“便民”栏,点击“便民”栏“送达保全”选项,便会收到这样的信息“您好,请将您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地址、手机号、微信号、电子信箱等)发给我们,回复即代表统一接受电子送达,我们会尽快将相关文书予以电子形式送达给您。”当事人按照微信指示回复,便会得到承办法官的回应,无论何时何地,文书一键送达,便民、快捷、高效。(李俊杰 赵市伟 王旭)

【责任编辑: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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