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赵顼主持的熙丰变法,无论是打着“摧抑兼并、富国强兵”旗号,还是名义上“复前朝(唐)旧制”,冠冕堂皇而又美丽诱人的的外壳下都有一个无比清晰的内核——揽权。神宗用一连串的政治手腕不停击穿当时的政治底线,达到了自己的目的。然而需要真正向前改革的北宋在他的励精图治“变法”之下却向旧的文明体系倒退。“改革”也有方向之别,向前进还是退回从前有着霄壤之别。宋神宗以打破现有政治底线的手段向着倒退方向的“改革”究竟带来了什么,值得千载下的后人深思。
提起宋神宗,人们第一个想起的是都王安石和变法。这个名字一直以来都掩藏在王安石巨大的光环之下。但事实上,当我们透过王安石的光环仔细去审视这段历史的时候就会发现。宋神宗,而不是王安石,才是这段大变法的真正主导者,无论是号称“富国强兵”、“摧抑兼并”的熙丰变法,还是声明恢复前朝(唐)规整旧制的元丰改制,其最终的路径指向和背后的根本效果都是取消一切对皇权的制衡和监督,去除一切对皇权的直接运行造成“阻碍”的分权和反对的可能,最终造成神宗乾纲独断的政治格局。这个充满皇帝一厢情愿的政治体制所面临的最大问题——皇帝决策错了怎么办?并不是“明君”的神宗在他还没更大折腾之前就去世了。在他那长命而又以荒淫昏庸出名的艺术家儿子宋徽宗手中,这套集权体制发挥最大的效果,北宋在新兴的金打击下猝然崩溃。这是真的崩溃,来自王朝内部。打开灭亡之路的,正是励精图治欲大有作为的神宗。
元丰改制调整了君主与宰执之间的关系,它致力于使政务裁决的职能向君主本人收拢,三省则更多地成为奉行君主成令的机构,宰执则以奉行成命、趋承左右的疲弱形象出现。如刘安世(1048‐1125)所说:元丰之初,人主之德已成,又大臣尊仰,将顺之不暇,天容毅然,正君臣之分,非与熙宁初比也。
宋神宗朝的内降数量多,且多以“上批”的形式出现。包括国家政事的方方面面。有对官员的赏罚任免,有对新法实施的指导,甚至对边防战事的指挥。数量范围都扩大了,但没有有力抵制。神宗对以内降处理朝政缺乏反省大臣又不敢理直气壮反对内降,宋神宗朝权力制约机制已破坏,专制性大大增强。
王安石很恼火“学术不一,一人一义,十人十义,朝廷欲有所为,异论纷然,莫肯承听”现象。当宋神宗提出“经术,令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希望王安石“令学者定于一”时,已经暗含着很严厉的专制性倾向了。
宋神宗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负的皇帝,他励精图治,锐意改革,被誉为“一代愤青”。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很牛气的皇帝,却屡遭臣子们顶嘴,弄得心情郁闷,牢骚连连。
熙宁四年(1071)三月,论证会如期召开。会上两派的观点水火不容。“力挺派”的总代表自然是宋神宗,而“拍砖派”的核心人物是比神宗年长40多岁的元老级人物文彦博。这文老头是历史上有名的寿星宰相,曾伺候过神宗的爷爷宋仁宗和爸爸宋英宗。仗着这点资本,老文底气十足,根本没把20岁出头的神宗放在眼里。
辩论中,文彦博放出狠话:“祖宗(指宋太祖)法制俱在,根本用不着变哪门子法,硬整,只会丧失人心。”他愤然冲神宗顶道:“陛下请别忘了,您是在同士大夫治天下,而不是与百姓治天下!”
元丰年间,神宗打算杀一名漕运官员。宰相蔡确回答,“祖宗以来,未尝杀过士人,您这么做是要开先例喽!”神宗心里咯噔一下:杀个人事小,坏了名声事大。看来这恶例还真是开不得。但这厮贻误大事实在可恨,必须治罪。于是指示蔡确:“既然如此,不杀也罢。给我刺上字,发配到穷山恶水的偏远之地。”章惇冷不丁冒出一句打有埋伏的话:“这么办,倒不如杀了他。”“常言说得好,士可杀,不可辱!”章惇回答得很精彩,很经典。一句话把神宗噎得够呛,他有点恼羞成怒:“朕快意事一件也不得做!”姓章的不仅没收敛,反而顶上一句更有分量的:“如此快意事,不做也好!”面对如此牛气臣子,神宗默然无语。
皇帝时代最为进步的体制——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体制遭到了破坏,民主性逐渐减少,专制性日益加强。从制度层面上说,这是大倒退,历史无情地证明了这一点。一种比较好的制度遭到破坏,要想再修复是很难的,北宋王朝只能继续沿山坡往下滑去。如果是比较能干的皇帝在位,独断的副作用稍小一点,下滑得慢一些,遇到政治上糊涂的皇帝,局面就完全变了。缺乏政治眼光的徽宗上台,先后重用蔡京、王黼为相。他们进一步鼓吹独断,童贯、梁师成之流时时假借御笔弄权,与奸臣里外勾结,弊政横生,最终亡国亡身。论其原由,是宋神宗破坏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政治体制的必然结果。
北宋前期才要求凡是皇帝直批示的旨,必须通过中书门下或者枢密院的覆奏。如果没有中书门下的参与,皇帝的命令是不能成为合法的官方命令的。就政务的流经部门来看,基本所有的政务都要以各种形式经过中书门下。这就使中书门下在政务处理中与皇帝一起发挥重要作用。从权力角度看,皇帝和中书门下分担政务的决定权和办理权。北宋前期,中书门下和皇帝是互相依存的两个处理政务的重要部门。他们处理政务的过程中互相分工互相依存。他们都具有政务的决定权和办理权。因政务事情的重要程度来分别行使权力。就政务决定权看,北宋前期制度上规定中书门下和皇帝共同分享决定权。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是北宋神宗年间王安石变法时提出的著名的“三不足”口号。所谓天变足畏表面上是封建迷信的天人感应理论,实质上是士大夫们用来合法制约皇权的“杀手锏”。而王安石的“三不足”口号则从根本上推翻了这种制约机制。试问,如果天变也不足畏了,祖宗也不足法了,人言也不足恤了,世上还有什么能约束皇帝的呢?难怪曾经积极支持过范仲淹变法的三朝宰相富弼感到十分震惊,说:“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
王安石和神宗在熙宁变法设计官僚机构的一个基本思路就是要绕开原有的机构和人员,而直接任命变法需要的人员,建立变法需要的机构。这些重要机构如司农寺,条例司以及堂后官,检正官和王安石与神宗的个人意志有密切的关系,是受他们直接控制的。为了适应直接控制的需要,它们具有直接上报政务的权力,并且受皇帝委托参与变法条例指定直接参与变法事务决策。在新法过程中,支持变法人士可以担任施行变法部门重要领导。而这些部门又对皇帝负责,和王安石关系密切。
随着年龄和政治经验的增长,国势开始好转,政权趋于稳定,宋神宗则难以容忍相权对君权的干涉,更不能容忍大权旁落。他要自己独掌大权,建立伟业,追比先皇,因此,王安石与宋神宗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利用了市易司事件,逼迫王安石辞职,以造成王安石主动辞职的假象,欺骗公众的舆论。他需要的不是师臣和权相,而是一个听话、能干的宰臣。此时的宋神宗政治上已经成熟,新法推行日久,王安石的为相与否,不系大局,又不能屈自为用,终神宗之世,王安石未再入朝。
熙宁末神宗欲正官名,官制改革更多地体现了神宗本人的意志。对中枢行政体制的更革,是元丰改制最核心的部分。宋神宗要在三百多年后重新施行唐前期采用过的三省制,绝不仅因为其复古的理想,更是由于现实需要。如果仅仅正官名的话,中书门下体制并不是非改不可的,更关键的问题是,神宗要借着一新官制的机会,收回下放了的事权。分割事权,增加宰执间制衡是主要目标。元丰后神宗更加走向前台,行使政务裁决职能;而宰执则以奉行成命、趋承左右的疲弱形象出现。元丰改制调整君主与宰执之间关系,它致力于政务裁决职能向君主本人收拢,三省更多地成为奉行君主成令的机构。
“祖宗之法”,也叫“祖宗家法”、“祖宗法”、“祖宗之制”、“祖宗法度”、“祖宗典制”、“祖宗故事”等等,在宋代出现频率之高,应用之广,任何对两宋文献稍有涉略者都会予以关注的。
从1976年10月走过来的人,对那句“矫旨”的“按既定方针办”的“政治遗嘱”,应该还不至于完全淡忘。打一个不恰当的譬喻,“祖宗之法”就是“按既定方针办”的宋代版,而“按既定方针办”不啻是“祖宗之法”的现代版。对“祖宗家法”的把握,不仅是理解宋代政治特质一把管钥,也会引发我们诸多思考。
祖宗之法的提出,与宋人对前代、尤其是李唐政事的反思有关。在唐宋社会转型中,身份性的世族制度彻底解体,非身份性的庶族势力成为主体,社会变动不居,正家之法成为一些士大夫家族借以自保的手段。士大夫的这种治家礼法,日渐进入君臣的视野。
后世帝王对其开国祖宗,一般都持有祗畏敬奉的心态,也力图总结并继承他们的治道家法。帝王的“祖宗家法”区别于庶民家法的关键,就在于前者从根本上规定并制约着“国法”的取向与施行。在家国同构的封建政体下,家法族规作为“准法律规范”得到统治者的承认,形成家法补充国法、国法混同家法的历史现象。
对“祖宗家法”的把握,需要区分不同的时段,区分行动的群体,即便是同一群体甚至同一个人,面对不同时代的社会现实,对“祖宗家法”的认识、阐释也会有所不同。倘若深入剖析“祖宗家法”,不难发现它是由一系列做法与说法组合而成。对“祖宗”的认定,也是与时俱进的。“祖宗家法”并不是一种固定具象、条目清晰的实体;而是诸多规定背后起制约作用的轨范,反映宋代制度文化的精神性内核,反映着探求治道的政治群体心目中的一种理念。
台谏官僚圈引入中枢权力结构无疑出于权力平衡的考虑,即“政事之臣得以举其职,议论之臣得以行其言,两者之势适平”,乃“禁止大臣使不得自放之术也”。君主则得以在台谏监察权和宰执行权的制维平衡中始终居于裁断是非、抉择利害的主宰者的地位。然而,只要在原则上承认台谏对君主的谏诤权,台谏官僚圈一进入权力中枢,便不仅仅构成对宰执的单向举劾关系,君权也就决不会超然其外,而是形成了君主、宰执、台谏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的格局。君主端拱于上的中书行政与台谏监察的分权制衡是宋代政治制度成熟的主要标志。
中书在将熟状送入学士院草制后,须经由通进银台司呈送皇帝,如果制敕有不便,在经过通进银台司时,门下封驳事即可论奏封驳。如无不妥,则通进银台司须呈送皇帝审批。到了银台司政务决策已经基本完成,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官员在一般的政务决策上是没有先导权的。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拥有封驳“不便”之制敕诏令权力。“不便”是一个很宽泛概念,没有严格界定。制敕中的差错可以看作是“不便”,银台司官员对制敕有不同意见,也可以看作是制敕的“不便”或“未妥”因而对其进行论奏封驳。
自熙宁二年至元丰七年,历时14年半,殿中侍御史全缺,侍御史亦仅出现二人,而监察御史则多为“里行”,这无疑是一种畸形的组织结构。如果我们再仔细检视一下各官的任免时间,便可看到任期太短、迁罢太速的现象。这是序迁之制的畸形状态,也是形成畸形组织结构的原因之一。大体都是采用少置台官的手法,而且任用亲信担任台中要职,附己则超升,议己则贬斥,完全控制了御史台。熙丰之际御史台曾出现一种畸形状态。这种畸形状态是对仁宗台谏制度比较全面的破坏。
新旧两党更迭执政,无不有着君主的信任和支持,他们以台谏为“私人”,也同样受着君权的控制与支配。而综观新旧党争每个阶段的初期历史,还可以发现这样“三部曲”:一是新君即位,改变前政;二是君主或君臣合力,控制台谏;三是利用台谏,击败政敌。在这“三部曲”中,台谏的工具性能和病态势力,已作了明显的表现。神宗与王安石全面控制了台谏势力。被控制的台谏以其维护君主集权与君主授予新党变法权利的双重工具性能,立即发挥了出击政敌的作用。
所谓内降,是皇帝从皇宫中直接发出的诏令,它的全称是内降手诏、内降札子、内降指挥、内降文字等。按照宋朝的惯例,凡诏令都必须经中书门下讨论而后由学士院起草颁发。因此,内降诏令不经政府的审查、监督,原则上是不合法的。宋神宗朝的内降数量多,且多以“上批”的形式出现。内容所涉及的范围扩大。包括国家政事的方方面面。神宗对自己以内降处理朝政缺乏反省,大臣们又不敢反对内降,正是御笔大行其道的原因。权力制约机制已遭到破坏,专制性大大增强。
王安石变法的实际效果如下: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通过变法确实增加了国家收入。裁汰了军队冗员,节省了军费,但军队的战斗力并没有根本的提升。变法剥夺了原来从事商业批发和金融信贷业务的商人的收益,使之转为国家收益。变法并没有减轻普通百姓的负担,反而加重了百姓的负担。至于变法派代表中小地主阶级、反对变法派代表了大地主阶级利益之类的说法,纯属现代人根据当时政治需要的杜撰,与变法本身毫无关联
王荆公先富后强的理论要么是昧于历史事实的瞎说,要么就是为其眼下敛财编造美好远景的空话。总之,我们要记住一个基本的真理:当一个国家把军队不能打胜仗归结于缺钱这个原因上时,这个国家的军队就不会再打胜仗。
这就是中国政治斗争的实际规则: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一错百错。他不能给对立面留下任何余地,因为一旦给对立面留下余地,很可能就是给自己留下被攻击的把柄,所以只能全盘否定。当然,聪明的政治家也许会名义上否定对手,而实际上仍采用对手的一些有合理性的政策,但司马光不是这样的人,他也没有那个时间去从容考虑这些问题。
以这种历史观来观照历史,我们不得不承认,王安石变法对宋史以及对中国历史,并没有产生我们以前所想象的那么大的作用。他没搞强一个国家,也没搞垮这个国家,他让这个国家富了,也给官员腐败胡闹提供了物质条件,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宋代较为开放的时代氛围,无疑鼓励了士大夫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时局与世风的趋向。这种局面的出现,一方面由于统治者政策上鼓励敞开言路,不罪言者;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儒家文化传统的熏陶与济世精神的复振,使得士大夫们批判意识、参与意识空前高涨,渗透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层面的时代风气。仁宗朝政以宽松开明著称,又暴露出国家行政施为滞缓的问题。这种一体两面特点是北宋开国以来政策发展造就的结果。由于其开明而“德泽深厚”,成为后世士大夫心目中的“盛世”——甚至是“圣世”。
仁宗一朝,身具文学、经术、吏事、节义这四种儒家理想士人标准的全才型士人应当不在少数。从这一角度来看,仁宗朝的政坛上,实际普遍形成了一个文学修养,尤其是儒学修养深厚,注重气节的士大夫集团。他们的价值取向塑造着后来的士风,并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仁宗一朝四十余年期间政局平稳。在皇权的关照下文人士大夫地位得以空前提高,并初步形成了那种被后世所景仰的“共治天下”的局面。让士大夫们将自身儒家理想与国家兴亡的责任意识有机的联系起来,士人均以“士为知己者死”的主人翁状态投入朝政建设之中。
神宗希冀在“独裁”之下,变法能取得巨大的丰硕成果。他对于反对新法的官员,也不再客气容忍,而予以坚决回击。终于出现因吟诗讥时而获罪的事,这就是“乌台诗案”,大兴“以诗文获罪”的“文字狱”,则是进入元丰时代才开始的。这是宋神宗独裁政治的显著标志。抓住苏轼诗文中的一些词句大作文章,这本是李定、舒亶等人想借此“杀鸡儆猴”,打击反变法者的手段。这也是神宗显示一下他的“铁腕”的机会。没有神宗的支持,这么大的案子是不可能成狱的。
在熙宁元丰年间的中国政治世界中,显然是依靠着皇权的激进主义改革者占了上风,这时皇帝以及政府权力加重,凸显了政治世界的重心;实用性的现实思想倾向占据了思想世界的重心。掌握政治资源的皇帝、政府以及官员在控制一切,而掌握知识资源的士大夫阶层渐渐失去了它的位置,因此他们要大声疾呼“尊师重道”。从政治权力立场看,他们更希望士大夫充当“吏”的角色,让文化与知识充当解释政治合理性的资源,宋神宗就希望科举加上法令,期望“师”成为“吏”。
中唐以来一直到北宋的改革思潮中含有相当强烈的集权主义取向,政治上所谓的“立制度”背后,实际上是希望强化中央的权力,以国家权威的支持从根本上改变体制的弊病。文化上所谓的“一道德”,背后,实际上是用政治权力笼罩与涵盖文化权力,用统一的思想秩序消除普遍的混乱。因此,当熙宁五年(1072)宋神宗郑重地提出“经术,令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的看法,并且希望王安石“令学者定于一”的时候,其实这里已经暗含着一种很严厉的专制主义倾向了。
元丰年间,变法由宋神宗一手掌控。变法颇有转向。主要表现有二:一是富国的变法内容加强了国家专利的分量,而发展经济、抑制兼并的成分则进一步弱化;二是强兵的倾向压倒了富国的内容,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成为变法的重头戏。另一方面,他对立国以来的官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史称“元丰改制”。这次改制,职官制度有所理顺,行政效率也有所提高,但决不是政治体制上带根本性的改革(至多是机构改革)。元丰八年宋神宗病逝,严格意义上的王安石变法或熙丰变法画上了句号。
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实践中仍操之过急。改革方案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社会各阶层都没有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神宗也有同样毛病。
免役法由差役改为雇役,不失为历史的进步,但其要害并不是“免役”,而在于役钱。按理说,差役原是乡村上等户的事,如今却规定乡村下户也必须缴纳原先所无的役钱,无论如何是额外的负担。其结果只能“纵富强应役之人,征贫弱不役之户,利于富不利于贫”,也完全违背了安民的初衷。
用人不当,是熙宁新法不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以王安石为代表的变法派最大弊病,就是只看重死的法制,而忽视了活的人事。正确的路向应该是既重立法,也重用人。
宋仁宗朝的政治架构可概括为皇权、相权、谏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其中皇权无为而治,不处理具体政事,而由宰相处理具体政事,为防止宰相专权,所以重谏权以牵制之。当相权与谏权发生矛盾时,皇权从中调节,不让一方势力坐大,让双方处于大体均衡状态。同时相权、谏权又对皇权形成一定制约。这种体制的形成,首先源于宋仁宗奉行无为而治。宋仁宗的无为而治有两层涵义:其一,宋仁宗很少亲自处理具体政事,而是“推委”大臣,重用宰相、台谏;其二,宋仁宗朝无国是。皇帝无为,大臣有为;大臣直言极谏,皇帝乐于纳谏,君臣相互配合,才形成了皇权、相权、谏权良性互动局面。
宋仁宗朝皇权、相权、谏权相互制衡的机制到宋神宗朝即遭到破坏。首先表现在谏权遭到压制。宋神宗朝的宰执贬降主要是因相权触犯了皇权,因为变法是皇帝的既定方针。王安石贬降台谏官,表面上是相权压制谏权,实质是皇权压制谏权。所以宋神宗朝的权力格局表面上是皇权、相权联合压制谏权,实质是皇权独大,无论宰执、台谏都要绝对服从皇帝。宋神宗需要的谏官不是真正的谏官,而是天子耳目甚至是天子爪牙。宋神宗朝有国是--推行新法,表明神宗是有为之君。宋神宗朝国是的出现,并非神宗要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是神宗以国是为工具压制反变法官员。本质是皇权专制性加强的表征。
皇帝和宰相机构共同构成了仁宗时代的行政核心,台谏的存在给行政权又加了一道制衡,从而形成仁宗朝君主、宰执、台谏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的格局。仁宗时期对于政见之争导致的政治斗争的失败方,也采用轻贬从而和制度的硬件设置构成了仁宗朝政治平衡的基础。至神宗元丰改制完成,这个政治架构已经完全被打破。架空宰相和台谏,彻底改变了原有的权力格局。开启先旗帜鲜明进行政治站队,然后再在不同的政治阵营中党同伐异,这种非此即彼政风,撕裂了士大夫阶层。仁宗朝的皇权、相权、谏权平衡的政治形态,在神宗后已完全不存在。神宗所构造的政治结构无所谓政治平衡。他留下的是权力集中于皇帝的体制和分裂的士大夫阶层。从这个角度上,北宋之后的政治变化,不过是沿着神宗开创的路走向死亡深渊。
11世纪中后期,北宋王朝第六个皇帝神宗赵顼与伟大的改革家王安石联手推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政治经济军事改革运动。针对军队,“省兵并营”,即精简军队员额,裁减老弱士兵,将原61岁退伍年龄降至50岁以下。禁军按马军一营300、步军一营400的编制进行合并。厢军按每指挥不超过500人裁并,使军队总员额减至79.6万人。冗兵由此大省”。实行“将兵法”,针对“更戍法”弊端,新设“将”一级编制单位,辖兵力几千至万余人,设正将副将为统兵官,将之下又有队、部,统兵官为队将、部将。
改变了军队指挥体制和编制体制。初步改变了“守内虚外”的力量部署。军队由重数量转向重质量,战斗力有所提升。从北宋设立武学开始,我国已开始有了军事学校的雏形。
这在对辽的妥协和对西夏战争的惨败中得到了证明。宋廷担心自己的军力无以阻挡辽军的进犯而决定屈从辽的要求,做出让步,放弃了700里土地。宋决定乘西夏发生内乱对西夏发动进攻,但损失惨重。
改革急于求成。注意力过分分散,改革的工作显得有气无力。用人不当。对军事改革的许多举措并未认真付诸执行。军队执行不力,作风不实,不会令行禁止,谈不上战斗力。
熙丰到崇观,从“新法”到“更化”再到“绍述”,历史走过了一段重大的曲折。而当朝廷致力于“人无异论”“议论专一”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思想上和现实中的专制倾向。派系,主张尽管可能方向相反,而执持的逻辑有时却是惊人地类似。致力于制造清一色的政治局面。以政治立场划限定界、甚至解释一切的思维态势,使不同的派别乃至个人一概搅入政治漩涡之中,终至使“立场”等同于、沦落为“好恶”二字,而再无真正的独立立场可言。持续多年的大规模政治整肃,全无是非可言。它将政治上对立关系推向极端,使北宋赖以立国之“元气”大伤。制衡关系,本是祖宗之法着意维持的,所谓“新法”的继承人们,毁掉了赵宋王朝百余年间养育起来的士大夫政治传统,最终毁掉以温厚宽仁“召和气”自诩的北宋。
绍圣绍述后,章惇通过白帖子处理政事,即可绕过李清臣、安焘等执政的羁绊,实行专断独行。崇宁元年,蔡京任右相,他为了固宠邀权,报答徽宗的“知遇之恩”,于是积极配合与鼓动徽宗推行绍述执政。制度的约束已失去效力,权臣更希望借助非制度的手段和人事安排来控制朝政、掌握权力。正常运作机制丧失,三省沦为权臣专权谋私的工具,北宋已失去恢复旧制的政治环境。
哲宗亲政后针对士大夫“文字”的整肃,则彻底改变了北宋传统的政治脉络;对身处这一传统中的士大夫群体而言,其意义无异于釜底抽薪。这对士大夫的元气,对北宋立国的元气都是深刻伤害,代价数十年后显现出来。
从宋哲宗朝开始,无论皇权、相权还是谏权的运作都陷入了党派之争。出现这种局面的总的根源是国是,以及士大夫阶层的分裂。此后的权力格局是皇权和新旧两党官员之间的互动,以及新旧两党官员内部各个派别斗争。三权之间相互制衡机制完全破坏。北宋政治宽容性越来越少,政治斗争日益白热化。
北宋灭亡固然有外敌因素,但就内政而言,元祐是一次折腾,绍圣是又一次折腾,崇宁则是一次更大的折腾,朝政混乱越发不可收拾。变法以后,政治空气迅速恶化,是非善恶观念日渐沦丧,人心风气有一个明显转向。在王安石变法到蔡京专权之间,之所以导致国家管理层的彻底分裂,就在于两党将不同派别的政策分歧,转化为党同伐异的行为模式与政治斗争。刘子健有一本书,叫《中国转向内在》,认为熙丰变法已就有这种转向的端倪。他指出:“在变法体制下,政府变得自信而武断。”熙丰变法在政治经济与思想文化上都强化了国家集中管制,把宋初至仁宗相对开放宽松的社会体制逆转了回去。
人们发现,一般而言,一个专制集权的帝国通过改革而走向现代化成功的概率并不很高,波斯帝国,奥斯曼帝国,沙皇俄国,以及大清帝国,均是在承受西方挑战与民族危机的重重压力之后,先后陷入改革的泥潭无以自拔,并被改革引发的革命所推翻的。非西方的传统国家中,只有日本的变革似乎是一个特例。日本的明治维新不但避免了革命,而且在甲午战争中轻而易举地打败中国之后,成功地走向现代化。然而,从结构上来考察,日本的成功,恰在于日本并不是传统意义中央集权帝国,传统日本是二百多个独立自治藩国构成的类似西周分封制国家。
当统治者在臣民中享有比较充足的权威资源时,统治阶层总是缺乏改革的意愿;当帝国被列强打败并陷入深重的民族危机时才会在焦虑感的压力下,进行“狗急跳墙”式的变革。然而,此时的王朝统治者或者由于缺乏审时度势的改革人才,或者由于战争失败后的民族危机加深,而丧失了统治所必需的权威合法性。只会陷入进一步的混乱与危机,于是一切为时已晚。
帝国改革之所以困难,还在于人才缺乏。需要一个能阔视远想的强势人物来引导国家渡过风险,并把国家引向有希望的未来。应该具有足够的道德人格力量、政治智慧和国际经验。然而,旧帝国官僚体制习于所安的保守性,似乎总是对这样的人才,起着逆向淘汰的作用。
一元化的专制体制比起日本多元体制来说,一旦在改革中陷入危机,其内部大一统的结构,往往缺乏应对危机的多元调适能力。真正实现稳定变革的社会,内部需要一种“多元整合机制”。社会内部各要素均参与整合。
宋代社会已进行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宋初开创了一套新的文明体制。而后代改革应当改其局限性,而发展其合理性,但相反,神宗皇帝的变法改革,却发展局限性而遏止合理性。神宗要干的是大事业,要在自己统治期内一统江山,复汉唐雄风。他在不自觉地追回那已经过去的旧文明体制,却恰恰太没有时代感,看不清世变风移。神宗在专制集权上,皇权更加强化。个人独断专行的体制,对后世的独裁政治无疑是一种强化。宋初开明宽松的氛围经变法大大退化。把本来已经有可能走向开放和“民主”的社会体制,又逆转回去。中国历史的长河经奋发勤勉的神宗皇帝的艰辛操劳,客观上截断可能流入的顺境而流入了回流的闸门。
高度集中的权力,必定是高度地不受监督与制约的权力,因而是高度危险的权力。凡是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决策失误,专横暴虐,扼杀民主,贪污腐化……都是权力滥用的表现,其后果往往是灾难性的。不受监督制约的权力是危险的权力;因此集中权力愈多愈不受监督制约,其危险性愈大愈烈。
靠自下而上的监督仍然来自上一级权力的赋予。因此单个个体对政治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会付出巨大的代价,最终造成个体的牺牲与不得不屈服。个体的屈服蔓延为整个社会屈服,逐渐积累,形成奴性文化,进而形成奴性社会。
在集权体制下,由于社会资源配置格局和配置效率取决于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的核心决策者的偏好,由于集中决策过程中存在着外差因素,集中决策的规模不经济,资源配置效率极低,社会经济严重偏离了帕累托最优配置状态。造成巨大社会损失的高风险,效率扭曲、产生配置扭曲和激励扭曲的双重效应。
宋神宗的努力成功地摧垮了宋仁宗朝那个对皇权充满制衡的权利体系。当神宗末年乾纲独断最终成为现实的时候,龙椅上的他恐怕没有想到,他声称的“变法改革”偏偏“改”掉了最应坚持的东西,而真正需要改革的皇权专制反被他大大增强。摧垮了脆弱的体制内分权制衡的神宗应该意识不到“不受制约的权力是最危险的权力”这个道理。因此,他的励精图治,也自然成为一种强烈的反讽。这种名为“改革”实则倒退回更落后政治形态的悲剧,值得后世每一个想大有作为的“改革者”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