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中将军后人今何在:2012年儿孙因房子对薄公堂

时间:2016-08-22 16:41:33

核心提示:法庭上,张一纯的大儿子张皓霆几次情绪激动,他表示自己是被迫走入法庭,并非想与父亲争夺房产,只是为了保留爷爷的精神 遗物 ,也为了让没有其他住房的弟弟张小惠有栖身之所。

张治中将军资料图

本文摘自天津网 作者:冯建红 原题为:张治中后人房产分割战

北京市西城区西便门10号房,是抗日名将张治中后人长期居住的一处房产。

2012年4月,张治中之子,现年80岁的张一纯,因房产继承权问题将其两个儿子诉至西城区法院,最终法院判决张一纯占房产的三分之二,两个儿子各占六分之一。后张一纯又诉至法院,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分割。2012年10月30日,该案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张一纯的大儿子张皓霆几次情绪激动,他表示自己是被迫走入法庭,并非想与父亲争夺房产,只是为了保留爷爷的精神 遗物 ,也为了让没有其他住房的弟弟张小惠有栖身之所。

西便门10号房的由来

张皓霆一直认为,位于西便门10号的这套诉争房子,笼罩着爷爷张治中的光辉。

张治中,是国民党原陆军二级上将,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领导人之一。1949年4月,张治中率国民政府谈判代表团赴北京与中共谈判,当和平协定被国民党拒绝后,留在北京。不久,张治中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促成了新疆和平起义,为表彰其功绩,1954年国庆节时,主席授予他一级解放勋章。

1969年张治中去世,再10年,他的夫人也去世了。张皓霆告诉记者,他奶奶(张治中妻子)去世后,政府收回了原来居住的,又分了一套115平方米的四居室给其子孙。这套四居室便是西便门10号房。

2001年4月4日,张家正式取得了西城区西便门10号房屋的产权,房产证上只写了张一纯一人的名字。

其实等于这是继承了我爷爷的房子。 张小惠表示,当时购房时,自己也出了1万块钱,而他自己的户籍也早在1984年迁至于此。

张皓霆成家后,便搬出了西便门10号房。2005年,张一纯也离开他的老伴,搬离这个家。此后,房子便一直由张小惠和其母亲居住。

2007年9月12日,张一纯的老伴去世。房子里只剩下张小惠,后其侄子张州伯搬来与其同住。

张一纯此时已与另一名女子再婚,并一直居住在其家中。

父亲突然要求分割房产

2012年4月,出走近7年的父亲张一纯突然一纸诉状将张皓霆与其弟弟张小惠告上法庭,要求分割西便门10号房房产。

张一纯在起诉书中称,2001年4月4日,他取得西城区西便门一套房屋的产权;2007年9月12日,他的老伴去世,其后他多次与两个儿子张小惠、张皓霆协商该房产分割事宜,均遭拒绝。老人称,他除了上述房产之外,无其他住房,但两个儿子均有其他住房,遂诉至法院请求将该房产判归他所有,由他支付给两个儿子相应的折价款。

父亲此举让张皓霆与张小惠十分意外,而且无法接受。张皓霆称,张一纯从未与他们协商过分割房产事宜,而且除上述房屋外,父亲还有多处房产,只是房屋产权在这几年中陆续被转移到了现在的妻子名下。

2012年5月7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一纯及其两个儿子对这处房产存在共有关系,张一纯应该占有该房屋的三分之二,两个儿子各占六分之一。

10月,张一纯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涉案房屋进行拍卖,并要求取得拍卖款的三分之二。

这一次开庭,张一纯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只让再婚妻子的儿子代为出庭。张皓霆在庭审现场质问父亲继子: 我们希望跟父亲直接对话,他今天为什么不来? 张一纯继子以 父亲年岁过大,没有必要来了 进行解释,并表示,如果两位被告要房,就把钱给他们, 房产的价值应该在400万左右。

要钱,或者要房,随你们选。 张一纯的继子在法庭上代表张一纯坚持要求分割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