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组织开展夏季文物消防安全专项督查

时间:2016-04-27 14:07:54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文物系统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夏季消防安全一系列通知要求,自7月13日至8月6日,许昌市文广新局组织开展了夏季文物消防安全督查行动。此次文物消防安全督查行动由许昌市文广新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高宇平,副调研员毛德新带队,文物保护与考古科全体人员参加。重点督导检查了13处古建筑,1处文物施工工地、4处文物库房、3座博物馆和2处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此次文物消防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是在各县(市、区)自查基础上进行的,采取了随机抽点检查对象、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法进行。督导组对每处被督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用电线路用电设备使用管理、消防器材配备消防管网建设及完好状态、文物保护单位使用人(看护人)对突发火灾处置、安全责任人对灭火器材操作使用、古建筑内燃香及烧高香大香行为、古建筑内外环境卫生状况、文物本体保存现状及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从督查的情况来看,各县(市、区)对文物消防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均能按省、市部署要求,认真抓好六个一工作落实,成效明显,对我市文物消防安全稳定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一是在古建筑内特别是寺庙、道观建筑内燃香行为普遍存在;二是部分古建筑内用电线路老化、私拉乱扯、电线未套阻燃管而直接固定在古建筑木质构件上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部分古建筑、古民居没有按要求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消防水池(水缸)水桶、消防沙等消防器材;四是部分古建筑内易燃杂物较多,室内外环境卫生较差;五是部分古建筑本体残破严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督导组现场填写送达了《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里向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反馈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保护单位下达了《文物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最后,督导组组长高宇平对下一步文物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夏季文物消防安全工作。严密组织,大力督导,明确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穿于安全管理始终、细化到具体岗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认真抓好检查督查工作。各单位要派专人对辖区内古建筑、古民居、文物库房、施工工地等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以备查。三是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做到零容忍,要在第一时间向使用单位(个人)下达《文物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无使用单位(个人)由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限期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要落实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出成效。四是做好文物本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文物本体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经费支持,及时对文物本体进行抢救抢修,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