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4月20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以来,襄城县司法局按照《襄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通过抓学习、抓源头、抓防范、抓制度、抓机制等措施,突出重点,防微杜渐,深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努力打造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司法行政队伍。
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委和县纪委的安排部署,该局党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有关文件精神,使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具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县委部署上来。
抓源头,明确教育责任。通过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注重正反典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从源头抓起,从细微处着手,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在每周一的党组例会和每周二的学习例会上,坚持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警醒、教育,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抓防范,明确监督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落实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和窗口部门办事流程公开制度,并充分利用“三重一大”监察平台等载体公开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和牵头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针对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和调解案卷补贴发放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和领取手续,保证专项资金使用到位。
抓制度,明确违纪责任。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完善了《襄城县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施细则》、《襄城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襄城县司法局车辆管理使用办法》、《襄城县司法局机关考勤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学习培训,明确制度重点和违纪责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抓机制,明确责任内容。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两个责任”方案,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应负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应负责任的内容,以及纪检组应负有的“监督责任”;党组成员分别签订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年底书面报告当年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李俊杰 吴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