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将被遣返回国

时间:2016-09-06 16:25:25

一曰 借钱付高息 。凡接触过赖昌星的人,都说他是一个 非常善于结交朋友的人 。

二曰 花钱邀高层 。赖昌星走私获暴利后,出钱频频邀请高层人士到厦门。

三曰 招 亲 付高薪 。赖昌星将关键部门关键人物的子女亲属招进公司,予以万元高薪工资待遇。

四曰 红楼录淫影 。赖昌星在偏僻的湖里工业区建立起专用红粉金钱腐蚀官员的红楼招待所。 [详细]

导语:2011年7月22日上午9时,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厦门海关缉私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2011年12月下旬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专家建议轻惩赖昌星 称将有利于引渡更多贪官回国

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和受审标志着中国打击在逃贪官及经济犯的力度在不断加强。对此,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裴广川在接受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说,对赖昌星的从轻处罚将有利于引渡更多贪官,同时他认为有些国家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并不愿意将贪官遣返。

厦门检方对赖昌星公诉 成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赖昌星,认为赖涉嫌走私、行贿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

福建晋江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截至2009年,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 [详细]

1999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收到有关部门转来的一封举报信,反映福建厦门远华集团老板赖昌星等人,与厦门海关等口岸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大肆走私、违法犯罪。

厦门特大走私案是建国以来查处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案情极为复杂、危害极其严重的走私犯罪案件。 [详细]

1999.8:中央批示彻查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赖昌星携全家出逃加拿大;

2000.11:加以非法移民罪逮捕赖;

2002.6:加拿大难民法院拒绝为赖昌星提供政治避难,赖昌星随后提出上诉;

2004.2:加拿大联邦法院再次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

2006.5:加拿大当局决定遣返赖昌星,赖昌星申请暂缓遣返聆讯;

2007.4:加难民局取消对赖昌星宵禁;

2009.5:赖昌星前妻携女儿返回中国;

2011.7.7:加边境服务局拘捕赖昌星;

2011.7.21:加拿大驳回赖暂缓遣返申请。 [详细]

2000年,中国政府正式通缉赖昌星并要求加拿大政府撤销其移民资格并将其遣返中国。而赖昌星为了逃避被遣返,与曾明娜在2000年向加拿大政府申请难民资格。2005年9月1日,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上诉被加拿大移民部驳回,他立即提起遣返前风险评估。2006年5月初,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最终完成对赖昌星的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于当年5月26日将他遣返回中国。

然而,就当赖昌星被试图带上飞机时,为拖延时间他竟以头撞柱,结果 死里逃生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蒙蒂尼裁定,加拿大联邦公民身份及移民部所作出赖昌星遣返风险评估 缺少对赖昌星回国可能遭到虐待的机制上的可信保证 ,这样一来,赖昌星又成功回到了加拿大复杂的司法程序中。2009年1月22日,赖昌星获得加拿大移民部的工作准证,可以找工作并享受卑诗省医疗保险。[详细]

1、中加两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

赖昌星的引渡问题令世人瞩目。中国和加拿大在如何引渡赖昌星方面无疑面临着一些困难。由于中加两国之间没有引渡条约,从而加拿大没有一定要引渡赖昌星的义务,只能用《移民法》上的遣返程序送走逃犯。赖昌星之所以能在加拿大滞留至今,根本原因在于加拿大有的法官和官员对中国的法制缺乏了解和信任。[详细]

2、中加两国国家关系大气候决定

中加两国就赖昌星遣返问题的外交较量是两国关系的一面镜子。 梅平说。这和中国社科院加拿大问题专家周荣耀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观点一致:遣返赖昌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加方一直将他作为一个外交筹码,症结并不是赖本人,而是中加两国关系的大气候。因此,赖昌星遣返案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不排除两国政治关系升温的因素。[详细]

3、赖昌星钻了加司法制度的空子

为拒绝被遣送回国,赖昌星与前妻不惜重金聘请律师同加拿大政府对簿公堂。近十年来,他们从移民部到难民裁判庭、联邦法院和联邦法院上诉庭一路败诉,却也利用司法制度,一路上诉。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赖昌星可以继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法律程序拖延时间,使遣返一事再度进入往复循环的怪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