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近日,中国大陆艺人鹿晗持观光签证到台湾拍摄节目,却传出疑似“非法打工”,更传出有可能被撤销入台许可证,甚至重判五年内不能入境台湾。随后有媒体爆料称并非是鹿晗一人证件出了问题,由于《我去上学啦》主办方与台湾当地地陪沟通失误,主办方为节目组人员办的赴台签证都是个人旅行签,其中包括大张伟、张丹峰、薛之谦、张慧雯等其他几位嘉宾。而相关人员劳务费由大陆主办方发放,是否属“非法打工”尚存疑。
对此,台湾当局“移民署”昨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会向鹿晗及经纪公司了解实情,称非“强制约谈”,只是了解情况,“如果确实有与来台目的不符的行为的话,就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出境,出境之后还要做相关的管制。”而知情人士透露,《我去上学啦》节目组会再发声明说明与“移民署”沟通情况。
据悉,此前也有数例明星持自由行通行证赴台,却被判定违法工作的案例,例如:巫启贤在1996年到台南pub演唱,因无工作证违反《就业服务法》遭警逮捕,判处禁入台5年,李心洁也因1999年触法,遭限制入境1年后再入台发片。阿牛许昌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