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两高 新人周强
新一届 两高 两长 周强和曹建明的专业化出身,为观察者看重并寄予厚望。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如何处理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协调好法律人和政治家的角色,是新任最高法院院长面临的挑战
作者:《财经》记者 王丽娜
3月15日, 两高 新任掌门人揭盅。
法律专业科班出身的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执掌最高法院,接替王胜俊成为第13任院长。曹建明连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这一结果,让业内观察人士对未来司法建设之路寄予厚望。
现年53岁的周强师出名门,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后更名为西南政法大学,简称西政),专业民法,师从法学名家金平教授。年长周强5岁的曹建明,晚周一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后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专业国际法。两人同为法学硕士,各有七年较为系统完备的法律教育背景,专业化程度之高居历届 两高 两长 之首。
虽专业背景相似,但两人的晋升路径大为不同。周强步入仕途,曾任职司法部法制司司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湖南省委书记。曹建明在母校传道授业13年后,由教授转身为最高法院副院长,2008年出任最高检察院检察长。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两人同时分别执掌国家最高司法机关。
对这次换届中 两高 领导人的人选,观察人士和法律界人士举首戴目。司法改革已步入 深水区 ,未来如何深入推动司法改革,推进法治进程,下一个五年、十年的践行意义深远。
在此背景下,谁来执掌 两高 ,尤其是最高法院院长一职,相当关键。由法律专业人才担任 两高 掌门人,实现内行领导内行,对今后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在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重塑司法权威等方面,如何处理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协调好法律人和政治家的角色,是周强任职后面临的挑战。
专业化新掌门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的最高法院,已迎来新的首长 周强。此番周强出任新掌门,可谓任重道远。
最高法院在整个司法体系中的位置,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描述为 司法金字塔的顶端 。作为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院对司法政策的导向、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法律适用规则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作为首脑、首席大法官的最高法院院长, 或可引领司法走向 。
法学界多认为,过去几年中国司法改革步伐放缓,未来会如何,最高法院或将发挥越来越关键的作用,周强的法律专业背景符合业内期待。
贺卫方和周强曾同学西政,均出自西政1978级法律系。天时人和,西政1978级至1981级被公认为法学教育的典范,培养了一批业界精英。其中学者如贺卫方、梁治平、张卫平等,政界如周强、最高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国务院法制办原副主任张穹等。
务实、认真、开放 ,是周强给贺卫方的印象。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在大学时低周强一届,但两人在同一个党支部。 周强担任组织委员,认真负责、思维缜密。他学习成绩很好,为人有亲和力,属于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人。 张卫平说。
周强籍贯湖北黄梅,1985年毕业后从司法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规处干部起步,后获得时任司法部部长肖扬欣赏,任职部长办公室主任,担任肖扬秘书,后任司法部法制司司长。十年磨砺后离开司法部,调往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任书记。1998年,38岁的周强出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这一年,肖扬当选最高法院院长。
2006年,周强南下湖南,历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长,2010年升任省委书记,是少有的几名 60后 省部级官员之一。中央组织部前常务副部长沈跃跃称其 有改革创新精神,在政府工作中注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着力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
周强主政潇湘后力推 法治湖南 建设,实施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起点是2008年颁布《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下称 规定 ),约束行政权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应松年是这一规定的见证人和参与者。
2007年全国 两会 时,同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应松年、周强和时任湖南省高级法院院长江必新(现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在下榻的驻地聊天。后两人是西政同学。
在行政法、行政诉讼法领域深耕多年的应松年,当时正苦于行政程序法的多年难产。他对《财经》记者回忆,三人谈到行政程序和依法行政的关系时,他提到能不能先在湖南率先试验, 提议很快有了回应 。会后应周强之邀,应松年牵头成立起草专家组。同时,湖南省政府法制办成立了立法工作小组。次年4月,规定出台,这是行政程序立法在地方首次破冰。
应松年说,周强的法律意识强,后来对行政程序中需要具体化之处也做了推动, 在这方面湖南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并且做得比较认真 。比如,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相继颁布,后者首次将干部问责法治化。
履新最高法院后,其执政理念如何、与前任有何不同,尚需静观其变。
纵观 两高 两长 的专业背景和职业背景,周强和曹建明均有深厚的法律专业背景和任职经历。2003年的 两长 肖扬与贾春旺因各自的专业背景、政法部门任职背景被认为是 两高 两长 走向专业化的标志。十年过去, 两长 的专业化程度更高。
这在2013年地方 两长 的换届中亦有体现。以地方高级法院为例,从公开履历看,31个地方高级法院院长中拥有法学背景的有19人,约占62%。大部分院长有在政法系统任职的经历, 党政型 院长(此前主要在党政系统任职)相比五年前的数量大幅减少。不过贺卫方提醒,院长的专业化水平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不要忘记还有近30%是外行 。
贺卫方说,在司法机关内部有一些有意思的观念,有些人希望 一把手 曾有任职党政部门的经历,这样 会带来丰富的人脉,善于协调和地方的关系,帮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
张卫平认为,法院院长在中国的政治背景下一般带有政治家的身份,需权衡各种社会关系,最高法院的院长更是如此。不过他认为,司法部门有其特殊性,法院院长首先应该是法律家或法律职业人。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极其复杂,可看作专业技术。法律专业背景出身,才能更好地理解司法的专业性和司法规律。 他说。
历任 两长 变迁
周强的专业背景之所以被业界观察人士如此看重,可从最高法院的历任院长中寻找点滴注脚。
设置在最高法院西院的中国法院博物馆,进门处迎接参观者的是最高法院历任院长的半身铜像:依次为沈钧儒、董必武、谢觉哉、杨秀峰、江华、郑天翔、任建新、肖扬。他们八人和最高法院前任院长王胜俊,串联起一部新中国的法制史,并留下各自的印迹。
1952年2月1日,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几张长桌搭成简易主席台,端坐其中的长须飘飘者即是新政权的首任最高法院院长沈钧儒。他组成临时法庭,亲审七名贪污犯,以在 三反 中加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沈钧儒1949年10月上任时正值新政权初建,其受命组建最高法院。根据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至1952年,最高法院先后建立起六个分院。这位民盟的创始人因此成为新中国审判事业的奠基人。
1954年,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通过,确立了合议制度、辩护制度、公开审判制度等,新中国法制正式建立。当年,董必武当选最高法院第二任院长。其法制理念强调 依法办事 ,并系统提出 依法办事 和必须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等思想,影响深远。
董必武和接任者谢觉哉,同是 延安五老 中的政治家,德高望重。从历任 两高 两长 的名单可见,很长一段时期内, 两长 的一大特点是 德高望重 ,如前述人物及杨秀峰、、张鼎丞、杨易辰等人。
1958年春,时任内务部部长谢觉哉曾以年老体弱多病为由,递交请辞书,并在次年4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七中全会上重提此事。不过,中央则有意推荐他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对他说: 这是中央经过深思熟虑的,您老德高望重,一贯重视法制建设,推荐您担任这个职务最合适。
谢和杨秀峰受命于新中国法制遭受重挫之际。上世纪50年代末 反右派 、 大跃进 等运动不断,中断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法制机构被撤销,法律虚无主义泛滥,甚至1958年中央政法三机关合署办公。此后直至1976年 文革 结束,中国历史曲折向前,法制建设一度停滞甚至遭弃。
1978年底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国总结历史经验,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作为基本方针,法制建设进入重建和迅速发展的新时期。1997年 依法治国 的基本方略正式确立,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一时期的最高法院亦随之纠偏,任务也转移到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上来。由此可见,在国家的政治架构中, 两高 的主要政治功能是辅助完成不同时期的国家中心任务。
江华在过渡时期临危受命,着手恢复 文革 中被取消的各级法院,把 抓紧复查因反对、 四人帮 而被判刑的冤错案件 规定为当时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使司法逐步走上实事求是、依法办案的轨道。1988年出任院长的任建新,是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的倡导者。当年8月9日,最高法院举行首次新闻发布会,拉开法院新闻发布的序幕。
时间移至1998年3月,肖扬当选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有相对丰富的政法和司法系统任职经历,曾辗转任职地方公安和检察院、司法部、最高检察院。
肖扬在任的十年,常被惯之以 十年改革路 。他刚上任时,听到对法院工作的批评较多,意见集中在审判不公、效率不高、队伍不廉、执行不力等方面。对此,肖扬的思路是,第一抓公正,第二抓效率,第三抓队伍,但都要靠改革去推进。
对于如何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肖扬认为需坚持深化改革。1998年底,法院实行审判公开,持身份证的公民可走进法院旁听案件。令贺卫方印象深刻的是,这一年媒体首次直播庭审,以此拉开司法改革的大幕。
次年10月,最高法院颁布《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并在2005年10月颁布《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改革包括收回下放长达27年的死刑核准权、改革和完善再审制度和执行制度、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等。2001年,肖扬正式将公正与效率确定为法院工作的主题。另外,他还推动建立法官职业准入制度,提高法官的任职门槛。
十年时光流逝,肖扬卸任后,王胜俊从中央政法委秘书长的职位上履新最高法院院长。自上任后,王胜俊提出一系列鲜明的司法理念和观点。
2008年5月,王胜俊上任伊始,按照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新要求,把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确立为新时期法院工作指导思想。这一时期,最高法院的工作主题变成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王胜俊还提出一系列司法新理念,如 能动司法 ,实现 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和谐司法 ,确立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工作原则等。法院改革方面,则颁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
至此,不算新人周强,最高法院在建院64年的历史上,已迎来九位院长,他们先后成为首席大法官。这九人出任院长时的平均年龄约67.4岁,最高者是以75岁高龄就任的谢觉哉。周强53岁即入主最高法院,成为最年轻的院长。
九人中,仅有董必武和肖扬有学习法律的背景,其他多数人的任职经历主要集中在党政系统。最高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和背景与此类似。这与国外多个国家的首席大法官或最高法院院长的任职要求截然不同。在美国,除少数审理轻微犯罪案件的基层法院外,法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学位,和数年从事律师、检察官或法律教学的职业经历。
贺卫方注意到,在最高法院或者最高检察院, 两长 的副职已相当专业化。比如,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和景汉朝,及前副院长张军等都是各自领域突出的专家。 各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是由院长来主持,讨论重大案件或疑难复杂问题时,如果院长从未做过法官或接受法律训练,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贺卫方说。
在贺卫方看来,2006年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留有不少遗憾。相关法律对检察官和法官的任职标准都有明确规定,但对 两长 留下了漏洞 。修订起草该法时,他极力呼吁法院院长必须由法官担任,但并未引起重视。贺卫方说, 可能有关领导担心会形成过分专业化的问题,但专业化的司法才能避免司法不公,且是司法独立性得以建立的一个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