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官员坦承:确有少数央企走出去有亏损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采访时坦承,中央企业 走出去 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报道认为中央企业在海外盲目投资、缺乏监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邵宁在回应这一问题时表示,的确有少数中央企业在 走出去 过程中出现了亏损,但从总体上看,成效还是很明显的。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亏损近千亿 70%投资不赚钱近千亿亏损让人触目惊心,实际上这还是冰山的一角,中国对外投资真实存在的风险要比现在已经暴露的大得多。 华黎明说,过去两年半,中国对外投资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而且预计在今后5-10年间,将会有一半的投资被沉没。
国际投资又称海外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参与国际投资活动的资本形式是多样化的。它既有以实物资本形式表现的资本,如机器设备、商品等,也有以无形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商标、专利、管理技术、情报信息、生产诀窍等;还有以金融资产形式表现的资本,如债券、股票、衍生证券等。
以投资经营权有无为依据,国际投资可分为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和国际间接投资(International Indirect Investment)。
原因: 央企走向海外投资市场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一是资金实力雄厚,二是有国内大型银行,提供融资平台支持,三是具有政府背景,能为央企在海外竞标创造得天独厚的外部条件。截至2009年底,108户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利润的50%。
主要投资方式: 1、投资方式上采用合资形式,以取得一定的本国企业身份,可以使合资方分担一部分投资风险。 2、对资源开发等敏感领域的投资,根据所在国情况以债务形式出资,通过产品分成获得收益。 3、如果投资主体具有品牌、技术、管理优势,可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详细]
2009年2月10日,中国铁建与沙特签署《沙特麦加萨法至穆戈达莎轻轨合同》,施工工期约22个月,计划2010年10月开通运营。合同总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21亿元,约占公司2007年营业收入的6.81%。
中国铁建表示,由于该项目采用EpC+O M总承包模式,项目签约时只有概念设计,而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预计工程数量增加。详细
中信泰富在澳大利亚建一个铁矿石项目,为了支付从澳大利亚和欧洲购买的设备和原材料,需要澳元和欧元,从而签订了一些外汇合约。合约规定,每份澳元合约都有最高利润上限,当达到这一利润水平时,合约自动终止。
因澳大利亚铁矿石项目进行的杠杆式外汇买卖合约,中信泰富已引致亏损共8.08亿港元;而其杠杆式外汇合约,按公平价定值的亏损更高达147亿港元,共达155亿港元。详细
2008年初,中国铝业联合美铝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力拓英国上市公司12%的股份,从而获得力拓集团9%的股份。收购当日,力拓英国收于每股49.56英镑,中铝支付的每股约60英镑的价格。按照当天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7.18计算,中铝的这笔投资额相当于922.6亿元人民币。
而到了11月25日收盘的股价以及汇率计算,中铝的这笔投资现在的价值大约为172亿元人民币。二者相减,差不多损失了750亿人民币。详细
大摩与中投在2007年12月曾签订投资协议,中投公司购买大摩56亿美元面值的到期强制转股债券,期限为两年零七个月,期间按照年息9%按季支付利息,强制转换的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到期后转换为大摩股票。而中投持有约股所形成的浮亏逾9亿美元。详细
2007年5月,中投斥资认购了黑石集团1.01亿股的无投票权股份,总耗资30亿美元。而后在3年多的时间里,这笔投资浮亏超60%约18亿美元。详细
2008年上半年,中国中铁做了总额为10多亿澳元的结构性存款。但由于澳元兑人民币贬值幅度较大,截至2008年9月30日,汇兑亏损19.39亿元。
而中国中铁2010年1月在2010年公司债(第一期)网上路演中表示,当时公司还有约4亿澳元存款,将用于在澳大利亚的项目上,中国中铁澳元存款将不会再发生汇兑损益。详细
陈久霖为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原总裁,因制作虚假年报、故意隐瞒巨额亏损、欺骗德意志银行和诱使集团公司出售股票等6项罪名,于2006年3月21日在新加坡被判处33.5万新元罚款、4年3个月监禁。
从2004年起,陈久霖掌控的中航油在未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在初期小有斩获后迅速出现亏损,并最终导致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详细
●个人代持成国资流失主渠道
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便于境外投资的顺利开展,允许一些国有企业采取对外以民间投资的形式,由高管人员代持国有股份。国资委成立后,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以产权为纽带的管理关系,但据审计署的审计调查反映, 国有企业在境外投资中,个人代持股份的有关管理关系没有理顺,存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产权争议的风险 。目前,国资委对央企境外资产排查工作依然在进行,大多数央企已向国资委上报了个人代持境外产权的情况。[详细]
●决策前勿急于求成有的企业领导人在进行重大项目决策时,缺少民主决策和法律参与决策意识,从政色彩重于企业领导人色彩,容易忽视海外投资的法律和经济可行性。有的企业法律顾表示,有时甚至在第二天要签约了才告诉法律顾问,根本来不及出具法律意见。 另外,报告指出,海外投资行为与我国政府对投资项目的审批衔接不当也可能带来风险,企业所得税法中多项与国际接轨的反避税措施,也对央企海外投资的传统做法提出挑战。 [详细]
●管理混乱境外国有资产的流失情况大致分为,境外人员挥霍、浪费、携款潜逃;未经批准在境外进行高风险投机经营造成巨额损失;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将国有资产以个人名义在外注册;任用外籍人员不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此外,作为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资源性国有资产以及常常被人们忽略的大量隐性资产,如商标、企业信誉、专利等的流失状况也很严重。 [详细]
从国资委获悉,目前,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央企境外资产监管办法,包括限定企业的境外投资资质、规范央企海外产权、改革海外投资审批办法、建立风险预警体系等。国资委还将继续对央企海外投资的资产结构进行监管,重点支持央企进行资源、能源、基建等方面的海外投资。此外,国资委还将按照 投资主业 的原则,对央企进行海外投资进行资格限制,原则上,限制央企投资不符合主业的海外项目。
对于 个人代持国资境外产权 ,国资委有关司局人士, 这种代持多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目前国资委正在加强审查,而且不再批准新的个人境外代持股 。另据介绍,针对央企海外巨亏,最严重的有中航油、中信泰富等海外巨亏。但是,中信泰富不属于国资委监管的央企。而中航油亏损的根源在于原油期货合约,而不是实业经营出现亏损。这一点,类似于2008年曝出国航、东航等央企参与衍生品交易巨亏。
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央层面已经注意到如何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的相关问题。今年6月份,由发改委、商务部牵头的 走出去 战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准成立。该联席会议将统筹协调、大力推进 走出去 的政策引导。与此同时,正在制定的 十二五 规划也将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的产业和国别政策导向,并尽快出台新的《境外投资条例》。而正在酝酿起草的《境外投资条例》中,关于境外投资资金的审批权限也将扩大10倍。国资委有关人士表示, 我们也在等待这一条例出台,因为央企加大海外投资是必然的。关键是项目要好,至于审批层面,对于央企而言目前并无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