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一小区广播电视信号被破坏

时间:2016-05-28 08:11:53

5月24日上午,许昌电视台无线数字电视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在许昌市区东方雅苑小区发现,有部分电视信号线被破坏。许昌电视台无线数字电视售后服务工作人员杨冰告诉记者,现在有大部分的用户都反映,电视没有信号,他们排查了几个单元,都是线路被人人为破坏了,被剪断三节。受影响的用户多达几十家,这样给小区居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4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随后,工作人员把这个情况反映给了110民警,民警表示,下一步他们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编辑 杨洁

许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