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克生,副主任张国栋、周为民、李荣华、蔡全法、艾祥涛、韩国全,秘书长马法友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列席会议。
会议经过分组审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许昌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许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出缺变动情况及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通过了选举办法,通过了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建议日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武国定同志辞去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决定,许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将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建议议程是补选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
编辑 睚涵
许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