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难拿发票 请拨4392126

时间:2016-05-08 10:00:50

购买商品房、开具发票,这对于买房的消费者来说,本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然而近日,记者却接到许昌市区一名消费者姜先生打来的电话,说他购买的商品房已经交房一年多了,想把手中的收据换成发票,以便去办理房产证,不知何故,为啥会这样难?

市民姜先生于2013年在许昌市区解放路的运河湾小区,看上了一套商品房,于10月份交了首付房款,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按照合同上所说,2014年5月31日,新房交工,然而拿到钥匙已经一年多了,房款发票现在还没有开。

姜先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一项中,显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但是目前看来,开发商并没有按照约定去做。看着这一张张收据,姜先生心里一直打鼓,他到现在也不能确定自己花几十万元买的房子,能不能顺利的拿到发票。

那么为何商品房购买这么长时间,消费者迟迟拿不到发票呢?记者和姜先生及其他几名业主一起,来到河南智联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了解情况。一位姓郭的经理告诉记者,五一以后营业税改增值税了,发票系统会有所调整,所以工作人员正在加班打印发票,从次日开始,业主就可以陆续来领发票了。

节目播出前,姜先生顺利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发票。按照税务部门对发票的有关管理规定,开发商在收到预收款后,在下一个例征期内,应该给业主出具正规发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个别业主无法如期拿到房款发票。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拨打地税稽查部门的电话4392126进行举报,以便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 黄鹭鹃

许昌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