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复查

时间:2016-04-27 13:43:01

4月20日至21日,省爱卫办主任、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玮带领省级技术评估组来到许昌市,对许昌市国家卫生城市第二次复审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在听取许昌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后,各小组结合现场考核评估情况作出意见反馈。专家组一致同意许昌市通过省级技术评估,省爱卫办将按照程序向国家爱卫办提交申请。

据了解,国家爱卫会对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审一次。2008年12月,许昌市首次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12年12月,许昌市国家卫生城市通过首次届满复审,今年将接受第二次届满复查。

通过首次届满复审后三年来,许昌市始终把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载体,坚持以强化教育、提高市民素质为内涵,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为基础,以建立管理体系、完善长效机制为抓手,严格对照新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大力开展健康促进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实现了全市爱国卫生和巩固创卫成果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编辑 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