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城乡孤儿健康成长,让他们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地生活,广安岳池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要求,采取三项措施,积极做好孤儿各项保障工作。
做好孤儿身份认定工作。认真开展孤儿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严格审查,通过入户调查、询问乡邻等方式深入了解孤儿的年龄、致孤原因、监护人状况、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真正维护孤儿的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生活费标准。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确定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748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246元。2016年,全县共为305名孤儿发放生活费296万元。
严格规范发放程序。为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人,每季度由县民政局根据孤儿名单,按标准及时将资金通过银行划入孤儿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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