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时间:2016-09-13 04:54:04

广安市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来源:广安文明网责任编辑:伍敏日期:2016-09-12

近日,广安市出台了《关于建立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明确和规范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50多个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有效解决了各级各部门责任虚化、职能交叉等问题,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的环境监管体系。

《通知》提出,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综合督察制度和综合目标考核制度。成立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成立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重点督察各区市县、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将落实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的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评价内容及使用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或发生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要实行问责追责。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能职责,共同抓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通知》的出台实施,为破解“环保工作只有环保部门一家单打独斗”的困局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有利于调动各相关职责部门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地方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有效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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