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中山的人口年龄结构与其他城市有差别 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医保政策
核心提示
在2月底的中山市两会召开期间,有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中山市实行医保卡全家统筹通用的建议》,提出将医保卡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参保人及其已参保父母、配偶和子女身上,让市民得到更多实惠,以此有效解决一些低收入者看不起病的突出矛盾,减少某些因病致穷、因病致困的现象。
记者调查发现,将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展至已参保的家庭成员,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早在2009年,珠海在广东省内就率先实行了这项政策,2011年以及2012年,东莞以及深圳都开始类似的操作方法。但回到中山本地,至今仍没有类似的动作,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市民的意见如何?负责医保管理的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又有哪些回应?中山可否参照省内其他城市实行医保个人账户全家统筹使用的方法?为此,记者近日展开了调查。
委员建议:医保卡使用范围扩大至家人
“一张医保卡被每个家庭成员使用,其实完全属于家庭经济自我裁量的范畴。”提出该建议的市政协委员李志毅认为,对于有老人或小孩的家庭来说,每次看病的医药费动辄需要几百元,医保卡全家统筹通用不但可令医保卡的钱被合理使用,并能有效解决一些低收入者看不起病的突出矛盾,减少某些因病致穷、因病致困的现象。
他告诉记者,自己曾经遇到过很多家庭条件并不算好的工薪阶层,生病后对家庭带来很大的打击,因此提出这个建议。他认为,减少因病致贫,对于社会稳定也有很大好处。此外,李志毅告诉记者,自己在撰写该建议时,还了解得知,部分参保人会将自己医保卡内剩余的资金前往药店购买与医药范畴无关的生活用品,“与其将医保卡的费用用在跟医疗无关的范畴,不如将这些钱激活,让参保家庭的成员共同使用。”
他表示,目前一部分富裕地区也陆续在做相应的工作,中山为何不推行这个模式?但提出该建议时,李志毅同时强调,“个人医保卡给家人使用,前提是这些家人都在中山本地参保,亲属之间的关系应该控制在父母与子女之间,如果一下子无限量放开使用,对整个医保系统来说不是一件好事。”
医院:不少病人希望用亲属医保卡看病
记者也采访了市内几家大型医院的医生,大部分医生都说接待的患者中曾有人咨询能否使用家人的医保卡交费,但是目前中山的政策要求患者时使用的医保卡要“人卡相符”,因此并不能使用亲属的医保卡为自己看病付款。
市人民医院的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应该说每个医生都遇到过这样的患者,但是目前的政策就是如此,我们也只能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做,医院是不允许患者使用非本人的医保卡进行结算的,至于政策未来怎么改,还要看有关部门制定什么样的方案。”
市民:
医保卡的钱
长久不用成“死钱”
记者近日走访了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博爱医院等医院发现,不少参保人都希望能实现家人医保账户的通用,尤其是二三十岁的中年参保人,医保卡里的钱对他们来说长期得不到使用,就仿佛是一笔“死钱”。“如果这笔钱能用到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身上就好了,这样可以节省不少家庭的开支。”市民杨女士对记者说。
杨女士说,她丈夫的医保卡里面已累积了几万块,“但他基本不来医院,30岁出头,身体好,但是孩子比较小,偶尔有个感冒发烧的,去医院一趟就要花掉几百块,如果要是能刷老公的医保卡就好了。”
记者发现,有杨女士这样诉求的参保人不在少数,今年35岁的梁先生自工作以来就基本没怎么用过医保卡,现在账户上也有几万元了,对他来说,这就是一笔“死钱”,但是他六十多岁的母亲身体不好,经常要去医院,虽然也是职工医保卡的退休人员,但医保卡里基本每月的钱都不够用。
梁先生觉得,如果自己医保卡里的钱能给母亲使用,那就一举两得:既能利用到自己医保卡里这笔钱,又能减少家庭的额外支出。“家里人之间的医保卡本来就应通用嘛,一家人的支出都在一个账户上,为什么医保卡要分开呢,我听说广州深圳的市民看病都可以使用家人的医保卡了,为什么中山就不行呢。”梁先生说。
个人账户全家用导致权利义务不对等
据了解,中山目前的社会医疗保险实行多层次保障制度,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两个层次,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对于市政协委员李志毅提出的问题及市民的意见,记者日前专门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路铭进行了采访。
她介绍,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比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要高出一大截,参保人缴费后可拥有个人医疗账户,但如果家庭其他成员都只缴了金额相对较少的基本医疗保险,却享受了其他缴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的个人医疗账户,有可能导致整个医保基金穿窿。“这是一种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表现。”路铭进一步解释,“医保的推出是为了让参保人能未雨绸缪,让没病的参保人救济有病的参保人,如果每个人都想方设法把自己账户的钱拿回来花掉,整个医保基金超支时,最终损害的还是参保人的利益。”
此外,她表示,中山现在要求各医院看症时坚持“人卡相符”的做法,因为所有患者的医疗记录都会汇总至市人社局,她认为,如果参保人到医院就诊结账时“人卡不符”,患者的就医记录就会出现混乱,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时,追踪过程会非常棘手,因此目前未实行个人医疗账户全家通用的情况。
但为何珠三角的珠海、东莞、深圳等城市能实行个人医疗账户全家使用的方式呢?路铭回应称,中山市的人口年龄结构与这些城市有差别,珠海、深圳等城市属于移民城市,人口相对年轻,中山老年人口数量比这些城市要多,支出情况不同,而且每个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相应的医保政策。
【他山之石】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近几年已陆续有城市将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展至家庭成员。
珠海
全省率先实行医保卡给家人用
记者获悉,珠海市早在2009年11月28日曾发通知表示,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按照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健康体检、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负部分的医疗费用。
具体的做法是,参保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所发生的以下费用可用参保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在珠海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及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参加珠海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后在珠海市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起付标准及核准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按规定免费的除外)。
东莞
个人医保账户可供父母配偶子女使用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两种参保形式,一是金卡—“住院+个人账户”模式,即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银卡—“住院+社区门诊”模式,镇属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大中专学生、职工子女等均按此模式参保。金卡有个人账户,参保人可以用个人账户里的医疗费买药或看门诊;银卡没有个人账户,只能用于住院和门诊报销。
按原规定,医疗个人账户资金只允许参保人本人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时使用,余额超1000元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住院起付金。
但从2011年7月1日后,医疗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院门诊就医、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费用。余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超过部分可用来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社保报销以外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家庭成员包括本人的父母、配偶及子女。 (文/记者龙成柳)
深圳
医保个人账户去年2月开始家庭公用
记者查询发现,从2012年2月13日开始,深圳市医保卡个人账户可以完全实现“家庭公用”,老百姓看病将更加容易。其中,医保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参保人,可以将其社会保障卡关联其已参加深圳市医保的父母、配偶及子女的社会保障卡。
关联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超过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以上的积累额可供关联的家庭成员使用,用于支付他们在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时自付的普通门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链接
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途多
从去年8月1日起,中山市调整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高参保人医保待遇,进一步扩大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个人医疗账户不仅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属医保目录内药品的费用,而且还可以支付参保人投保商业健康保险的费用。 文/记者刘竞宇、张翔宇 通讯员杨霞(除署名外) 图/记者罗知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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