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电 据日本警察厅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14年下降,已从最高峰(1970年)的1. 6765万人降至2014年的4373人。日本新华侨报16日刊文称,危险驾驶绝不仅仅是罔顾自身安全那么简单,还严重威胁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角度看,多严苛的法律都不为过。日本就是用严厉的刑罚惩处违规交通的责任人,效果相当可观。
上世纪70年代初,日本也曾陷入交通事故飙升的困境。当时,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机动车快速普及,日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每年超过1万6000人,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被各界称为“交通战争”。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人首先想到了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并大力强化救护体制。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后,日本政府无奈地发现,死亡人数虽然有所下降,但交通事故的数量并没有明显减少。上世纪80年代中期,死亡人数再度快速反弹,又超过了1万人,日本陷入了第二场“交通战争”。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既然不是车辆,那就是人!驾驶员的素质及行为,开始成为日本工作的重心。
这样,日本把酒后驾驶作为重点打击对象。2002年6月日本修改《道路交通法》,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规定酒后驾驶入刑。但从2003年至2005年的情况来看,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并没有明显减少。为此,2007年9月日本再次修改《道路交通法》,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升级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万日元以下罚款”。
更为严厉的是,这部法律还规定了“连带责任”:处罚明知司机喝过酒但还让他开车的车主、坐在车上的乘客。理由是明知驾驶者喝酒不阻止他驾驶,是无视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胁从者。酒后驾驶的司机则会被关在特殊监狱里静坐反思,检讨自己的错误,相当于监狱中惩罚犯人的“关禁闭”。
如此“高规格的待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后,日本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开始以每年7%左右的比例快速递减,很快就接近销声匿迹。2014年日本因酒后驾驶导致死亡的人数,不到交通事故死亡者总数的5%。
此外,据统计,如果不系安全带,发生车祸时的死亡概率上升到13倍以上。为此,日本2008年6月在《道路交通法》中追加规定:“系好安全带是所有乘客的义务。如果司机座以外的乘车者没有系上安全带,机动车司机不准行车,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日本警察厅还定期开展宣传和集中整治活动。因为驾驶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乘客一坐定,他们就会马上提醒系好安全带,否则不敢开车。久而久之,乘客也养成了良好的习惯。2013年,日本机动车驾驶座和副驾驶座系安全带的比例超过9成,后排系安全带比例为62.5%。不系安全带造成的死亡人数自然也大幅减少。
基本解决酒后驾驶与不系安全带问题后,日本开始将重点放在超速驾驶上。相比酒后驾驶与不系安全带,很多人可能没有意识到超速驾驶的危害性。时速一旦超过80公里,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将上升49.7倍。通常状态下,超速驾驶的事故率甚至是酒后驾驶的7.8倍。
在日本,超速驾驶可不仅仅是罚款扣分了事。为了以身作则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公务人员超速驾驶将被从重处罚,不仅要接受行政处分,还将面临牢狱之灾。2012年,大阪府因超速驾驶被惩处的警官达38名,6人被免职、12人被停职、15人被减薪。其中一名高级警官以超过92公里的时速在国道上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
一位旅日华人主妇刚学会开车时,在限速70公里/小时的隧道内开了100公里/小时,被罚了3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8000多元)。虽然没有去吃牢饭,但信用纪录里还是多了个“轻犯罪”,办事时处处遭人异样眼光。从此,她开车一直规规矩矩,再不敢超速。
而且,日本绝不允许有漏网之鱼,给某些人形成钻空子的侥幸心理。日本有全世界最密集的高速公路网,为了更加准确提供信息和防止事故,公路不断更新监控系统,已经实现了无死角监控。任何人任何时候超速,都逃不过“法眼”。
安全性能再好,救护体制再完善,驾驶车辆的始终是人。不抓住这个关键因素,车祸就不可能得到真正有效的控制。危险驾驶绝不仅仅是罔顾自身安全那么简单,还严重威胁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角度看,多严苛的法律都不为过。当然,严格与公平的执行,才能保证这些法律不会变成一张张废纸。这或许就是日本的经验。(蒋丰)
高温津贴数年未涨 尴尬了谁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