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一场车祸,把两个家庭击打得支离破碎。年轻的小张从健康人一夜之间变成了一级伤残,瘫痪在床。经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老王除已付的17600元外,还要赔偿75944.11元。
刚借钱买车来讨生活的罗平人老王,不仅没给生活带来希望,还增添了数万元债务。债主们接踵而至,纷纷上门追讨欠款,老王流露了自暴自弃的念头。最终,老王原本还算幸福的小家也散了。
执行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让老王坚定克服困难决心的同时,还促使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从此老王想方设法到处打工攒钱,履行期限一到,不管刮风下雨、钱多钱少,只要挣到钱,300元、500元、3000元、5000元......老王都按期到法院来缴纳案款。
15年来,案件卷宗里的收领条就达40余份。2016年10月,老王终于把小张的赔偿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元旦前夕,得知老王生病,生活陷入困境的消息后,执行法官表示,“老王作为被执行人,尊重法律,信守诺言,如今遇到困难我们绝不会袖手旁观。”遂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
曲靖罗平县法院研究后当即决定,给予老王救助金2000元。当老王用布满老茧的手接过救助款时,老王流下了感动的泪水。
云报全媒体记者 熊波 罗平法院供图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