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讲话中曾指出:“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舆论倾向和氛围。有几种论调还很有些市场,比如,反腐同群众利益无关,反腐让干部不作为,反腐影响经济发展,反腐是权力斗争,反腐应当缓缓手,等等。”显然,这些论调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八大后强力反腐所形成的良好局面的严重误读甚至歪曲。此外,还有一些言论或质疑值得注意,如腐败太多反不过来,中国反腐越反越腐,反腐败过头了,重拳反腐只是昙花一现,反腐败难以持续下去,等等。针对诸如此类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言论,我们必须加以辨析,驳斥错误言论,化解消极情绪,消除偏见误解,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反腐败斗争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中国的反腐败必须持续下去,也有足够的理由能够持续下去。
其一,腐败不止,反腐败就不会停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强力反腐的决策和态势,就是基于遏制多年来腐败易发多发高发和大案要案频发的现实考虑,基于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乃至减少腐败存量的反腐期待。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谈道: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政治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他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后,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复杂严峻,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从已经查处的案件和掌握的问题线索来看,一些腐败分子贪腐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塌方式腐败”!在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的情况下,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
其二,执政党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决心、信心和目标不会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同时,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不仅如此,党和国家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放松,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
其三,反腐败深得党心民心军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序言强调:腐败威胁社会稳定与社会安全,腐败破坏民主体制和价值观、道德观、正义,腐败危害可持续发展和法治。中国的反腐败斗争,事关人心的向背,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指出:反腐败和廉政建设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关系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反腐败是党心民心军心所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社情民意是观察政治问题的晴雨表。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2015年,国家统计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1.5%的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表示很满意或比较满意。
其四,零容忍的反腐败理念深入人心。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了腐败零容忍的要求。他指出: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可以说,十八大后反腐败“打虎拍蝇”“猎狐”取得的前所未有的成效,就是党和国家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等反腐败理念的结果。
其五,法治反腐渐入佳境。在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如何反腐,一直是反腐败的理论焦点和实践课题。在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的反腐败实践中,大致经历过运动反腐、人治反腐、权力反腐、权利反腐、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等各种反腐举措交相辉映的格局,这些举措在不同时期面对不同表现的腐败,都能够起到不同程度遏制腐败的作用。然而,在反腐败实践的检验比较中,法治反腐被证明是最科学、公信力最高的反腐举措,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反腐败的最佳选择。法治反腐,就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就是通过和实施法律法规建立科学完备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预防腐败,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以惩治腐败。十八大后,党和国家的反腐实践逐步走上法治反腐的轨道,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纪检监察机关正本清源,坚持法纪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法纪衔接等工作原则,彰显了法治反腐的先进理念。
其六,反腐败为全面深化改革清除障碍。腐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障碍。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阻力之一,就是腐败问题,不解决腐败问题,深化改革难以推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坚持反腐败斗争,绝非冲淡主题和本末倒置。特别是,我们不能以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深化改革的名义,忽视、放松甚至抵制反腐败工作,否则,不仅经济建设和深化改革难以健康持续进行,而且会得不偿失,导致邓小平同志所说的结局:“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
(作者分别为湖北省行政学院政法部主任、教授黄金桥,湖北省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井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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