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中介联手一房三卖设局 被判合同诈骗罪

时间:2017-01-17 04:13:41

面对高昂的房价,不少家庭购房可谓倾尽毕生心血,一旦被人蒙骗,造成的损失对整个家庭来说往往难以承受。近几年,“一房二卖”的情况屡见不鲜,而市民老王更加倒霉,竟然遇到了“一房三卖”。在中介员工和房东联手的蒙骗下,老王的500多万元房款血本无归。近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房东宛某、中介员工乔某有期徒刑13年和8年。

倾尽家财购房 步入诈骗漩涡

“老王,你看着这房价往上蹿的势头,咱们也得赶紧行动啊,再过两年我看更买不起了。”媳妇无意间的一句话,刺痛了老王的神经。多年来,老王不是没动过买房的念头,可因为种种原因,老王始终没能下定决心。近几年,看着快速上涨的房价,老王的心里更是没底了。

虽然老王嘴上说晚了,但心里盘算着确实不能再等下去了。经过几天的考虑,老王把家里的存款仔细盘点了一下。“全算下来,500万元应该能拿得出来,买个百十来平方米的房子问题不大。”老王看着账本,终于下决心买房。

2013年11月的一天,老王推开了朝阳区一家中介的大门,员工小乔接待了他。之后几天,老王陆续由小乔带着看过几套房。各方面都还不错,但总价超出了老王的承受能力。

一天,老王接到了小乔打来的电话。“哥,我手里有套房子,140多平方米,户型和位置都不错,总价也符合您的要求,有空我带你去看看?”老王一听,和小乔约好时间看房。但让老王没想到的是,他走进了一张贪婪的大网。

中介牵线搭桥 为省费用飞单

“小区环境不错,145平方米的大三居,格局也挺合理。”小乔向老王介绍着房子的优点,句句都说到了他的心坎里。尤其说到总价,老王更是动了心。“你运气真好,房主着急变现,价格不高。”老王在屋里四处打量了一番后甚是喜欢。

事不宜迟,该出手时就出手。半个月后,在小乔的安排下,老王和房主宛某见了面。看到了房产证,又与宛某几番讨价还价,最终房屋的价格定为510万元。

事情进展得似乎一切顺利,老王喜笑颜开。促成了这笔生意,小乔开始与老王协商起了中介费的问题。虽然老王知道中介费肯定不低,但当小乔报给老王后,还是吓了他一跳,老王一共要交15万元中介费。

“我家里的情况你也知道,15万元都够我们装修了,你看能不能优惠点儿。”小乔称,这是公司明码标价收的费用,不能少一分钱。“看老哥也不容易,我就帮你一回。”原来,小乔出的主意是“飞单”。他告诉老王,自己有个姓魏的朋友,通过魏某的中介公司签协议,只要收5万元中介费就行。“我好人做到底,你买房这事还是我负责,别的你就甭管了。”小乔说道。

2013年11月25日,老王和房主在魏某的中介公司签了购房协议,约定老王先支付300万元首付款。当天,老王还交了4.5万中介费,魏某告诉老王,剩余的5000元过户时再交。之后,老王按照约定将首付款分批足额打到了宛某的账户上。

几番推托网签 中介催结余款

交钱后,老王开始联系宛某做房屋网签手续,但宛某总说自己不在北京,在外地忙生意,让老王再等一阵。老王心里着急又找到小乔。“老哥你别急,你找我朋友先签一份委托办理网签的手续。”老王言听计从,找到魏某办了手续,魏某还把房子的钥匙给了老王,这让老王的心里稍微放松了些。

不到一个月后,老王突然接到了小乔的电话,让老王心里咯噔了一下。小乔说,自己在做房屋网签的时候发现房子已经被别人签了,因为房主宛某有其他债务纠纷,用房子作抵押做的网签手续。“不过老哥你放心,这房子没卖给别人,等房主还了钱,房子还是你的。”在安抚老王的同时,小乔还催他把剩余的房款也结了。

签署资金监管 私人账户收钱

为了让老王放心,宛某也给老王拿来两份法院判决书,里面写有宛某被冻结的资产,以此证明自己有履约能力。虽然对方一再承诺房子没问题,但老王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于是老王找到小乔,想让他帮忙要回300万元首付款,不买宛某的房子了。但是小乔推托说,“老哥,事情进行到这程度,钱都进人家兜里了,肯定是要不回来了。”同时,小乔让老王放心,“老哥你放心吧,你把剩下的钱付了,即使有问题打到法院,房子也能判给你。”

小乔随后提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资金监管。小乔告诉老王,他的中介公司能进行资金监管,让老王把余款放在公司里。老王也觉得可行,就与小乔签了一份协议,上面还加盖了公司的合同章。同时,老王又与宛某签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房屋过户后再由中介公司把剩余房款支付给宛某。

之后,小乔提供了一个账户,并对老王说,“老哥,这是我们公司一个股东的账户,你把剩余的210万元打进这个账户,钱就算监管了。”老王觉得白纸黑字签了合同,还盖了章,应该没什么问题,就将余款打进了一个姓卢的人账户里。

涉事员工辞职 伪造监管协议

直到2014年4月初,宛某还是没有给老王办理过户手续,此时老王感到不妙,向法院提交了诉讼材料,准备起诉宛某。

法官经过查询告诉老王,这套房子因为一房多卖被法院查封了。老王此时恍然大悟,但想到还有210万元的监管资金的他,急忙跑到银行,查询卢某账上的资金情况。银行查询后表示,账户在2014年5月已经销户,所有款项都被取走。

老王彻底蒙了,又找到小乔所在中介公司核实情况,中介的回复更让老王欲哭无泪。原来,小乔在2014年1月就已离职,老王跟小乔之后签订的那份监管协议上的章是伪造的,公司根本就不知道有资金监管这件事,也没有卢某这个股东。而且宛某的房屋在2013年5月就通过他们卖给一个姓朱的人了。“我们公司已经出售的房屋都会被锁定,不会再销售给别人,您被他骗了。”

老王心急如焚,急忙地报了警,警方在2015年11月4日、2016年1月26日分别将宛某、乔某抓获归案。

一房竟然三卖 房款用作投资

宛某到案后交代说,2013年5月她因为欠银行贷款,准备将一套三居室出售。她找了乔某所在的中介,通过中介与朱某签订了协议,以445万元进行出售。“因为当时我着急用钱,他的钱又给得慢,我又把房子挂到了另外一家中介公司。”宛某说,之后一个姓陈的人想要买房,她又在前一个卖房协议没履行完的情况下与陈某签订了协议,并拿到了陈某给的150万元首付。

“我想给房子网签时,发现之前那个姓朱的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给房子办了网签,结果我没能把这套房子卖出去。”宛某说,因为着急用钱,她又将房子卖给了老王,为此她还伪造了中介公章,甚至连出示给老王的判决书都是假的。“这些钱,我有些用来投资和朋友合作的化妆品了,还有的买了一些原始股。”

构成合同诈骗 二人分别获刑

乔某早知道老王买的这套房子有问题,但宛某答应事成之后,给乔某30万元的好处费。就这样,宛某、乔某二人联手导演了一场戏,将老王的积蓄全部骗走。

法院认为,宛某在收到老王的300万元后将钱款用于他处,且在房屋被网签、查封而无法过户的情况下,也没及时与老王解约、还钱。相反,为了让老王继续支付210万元的尾款,宛某单独或伙同乔某伪造民事裁定书、编造补充协议、私刻公章,并提供虚假的资金监管账户和收据,骗取老王的信任。所以,宛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欺骗的行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判决宛某有期徒刑13年,乔某有期徒刑8年,责令二人退赔老王经济损失510万元。

案发后,本案中第一个买房人朱某和第二个买房人陈某也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被告宛某继续履行与朱某的购房合同,并支付合同违约金;退还陈某的购房费用,并支付合同违约金。因此尽管第三个买房人老王已入住该房屋,但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

对于购房者,法官提醒说,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中介机构,核实相关中介人员的身份,仔细核查房产之前是否办理过网签或者过户,签订购房合同时核对合同条款及落款公章,等房屋办理过户后再支付剩余房款。

本版撰文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