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邹乐)市纪委“每月通报”栏目昨天通报今年首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怀柔区一村委会主任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3400多万元,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称,通州区漷县镇草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士珍挪用集体资金。杨士珍利用工作便利,在经营管理北京草厂利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挪用合作社账户资金,于2015年2月16日,为本人及其女婿购买、充值加油卡共1.4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原科员刘晓罡收受他人钱款。刘晓罡利用工作便利,在核定征收税款过程中,多次收受他人钱款共25万余元,直接造成税收损失37万余元。刘晓罡不正确履职,致使54笔缺少相关材料的房产交易纳税申报得以审核通过,造成税款损失3600余万元。刘晓罡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受水河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建平侵占集体财物。孙建平与社区服务站原副站长先后两次私分社区“小金库”现金共计5400元,孙建平分得2600元,且不配合组织调查。孙建平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怀柔区雁栖镇泉水头村村委会原主任方善权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方善权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伙同他人,通过编造虚假分成协议、租地协议、土地转租协议方式,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共3484.47万元。方善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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