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钱我都还,只要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近日,3名男子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门口,每个人背着一个包,里面装满现金。
“当了这么多年执行法官,通过这样的方式还钱我还是头一回见。”1月1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贾秋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事情还得从7年前说起。张某和刘某曾是多年的朋友,2009年刘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某提出借款140万元,并承诺在2010年底偿还,张某一口答应。
2010年底,眼看还款的日子到了,刘某却没有还钱的意思,先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不接电话“人间蒸发”。张某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2011年一纸诉状将刘某告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约定自2011年12月起至2013年1月止,刘某每月偿还1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没有按照调解书确定内容、期限履行义务,张某向西城法院申请执行。
立案执行后,刘某和法官玩起“你追我跑”的把戏。贾秋春曾多次试图寻找刘某及其财产,但通过执行司法查询系统没有查找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012年6月,根据张某提供的线索,我们得知刘某持有北京某珠宝公司77.7%的股份,但前往该公司调查后发现,刘某长期不上班,公司同事也不知道其下落。”贾秋春又一次扑了个空,只能依据法律程序对其股权进行冻结。
2016年2月23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执行部门将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系统。12月20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联系执行部门,告知刘某愿意还钱。
两天后,双方按照法院规定时间到达法院,在法院执行部门的主持下双方就案件执行达成和解协议,张某同意减免刘某部分义务,只要求被申请人支付120万元,收到案款后同意结案。当日刘某委托朋友交付120万元,但是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尤其是失信登记,拖了7年的债务终于了结。
贾秋春坦言,有的被执行人明明具备偿还能力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借助假离婚、假合同转移财产等各种手段,干扰、阻碍执行。如果仅仅依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继续沿用拘留、罚款等传统打击手段,已经很难满足实际需求。
西城法院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做法,使得被执行人在社会信用、信誉、生产经营及减免税和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以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有效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院执行的高效性和权威性。
“失信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黑名单’,无法乘坐飞机、高铁,无法办理贷款、从事招投标等活动,在生意场、朋友圈处处受限。”贾秋春说,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是解决执行难的一大利器,其效果正在逐渐显现。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