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施工单位“屡教不改” 按上限处罚负责人被约谈

时间:2017-01-05 04:00:35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吕杨 记者 张可)南京建邺区泰山路、嘉陵江东街路口西北角施工工地违规施工,被罚仅13天后再度开挖(本报去年12月19日、今年1月1日曾连续报道)。记者昨天从建邺区城管局获悉,主管部门已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完成恢复,同时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

去年12月19日,本报报道了这个工地存在施工无公示牌、围挡未规范设置、无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据悉,区综管所于12月19日下午5点前将该处施工挖掘进行了路面恢复,并督促建设单位——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公司对电力外线工程所有项目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然而,项目施工单位——泰州兴源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元旦小长假期间,再次将此处市政道路违规挖掘,也未采取任何施工必备的安全警示等措施,使人行道和绿化设施再次遭受破坏。经区综管所处理,1月2日上午,被毁设施修复。

建邺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公司在审批项目施工过程中曾多次破坏绿化、市政设施,去年11月就被罚款57520元。此次再度违规施工,依据《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处以5000元至20000元的罚款。“由于本案中甲方单位多次违章、决定按上限进行处罚。”

1月2日上午,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区综管所集中约谈升龙天汇项目负责人陈亚松。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最终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违规情况造成的不良影响表示诚恳道歉,愿意接受媒体监督和城市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