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5万政府财政资金被强制划走 引出窝串案(图)

时间:2016-06-01 09:25:14

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拿国家财政资金当“唐僧肉”,致使1300余万元政府财政资金被强制划扣。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召开了“面对面”案例剖析会。面对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拆迁领域170余位工作人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该院检察长胡洪平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方是为官之道,滥作为、不作为、拿卡要,检察机关都要坚决依法查处!”笔者在剖析会上了解到,该院仅用10天时间就查办了申港街道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1315万元财政资金被强制划走

2013年10月,江阴市检察院反渎局摸排案件线索时得知,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摊上“大事”了:1315万元财政资金被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和锡山区法院强制划扣!

政府资金缘何被强制划扣?多年的职业敏感促使该院反渎局局长诸梦莺作了进一步调查。

时间回到2012年5月,江阴市打造的重点工程——贯穿南北、直通长江港口的海港大道建设正式启动。江阴凯弘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弘医药”)是建设范围内一家较大规模的需要拆迁的企业,具体负责拆迁工作的是临港经济开发区申港街道拆迁办。当时的凯弘医药负债累累,较大的有两笔:一笔是以土地和房屋作抵押的665万元贷款,一笔是在小额贷款公司欠下的650万元。

同年3月和5月,凯弘医药的土地和房屋先后被无锡市锡山区、南长区法院查封。拆迁工作开始后的5月18日,锡山区法院向申港街道拆迁办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抵押和查封情况,申港街道拆迁办在对凯弘医药的资产权属进行会审确认时已查清,也在情况汇总表上作了注明。

同年7月31日,申港街道同凯弘医药签订了总额2028.8万元的拆迁协议,并依拆迁进度支付。然而,同年8月1日至9月17日,在不到50天时间内,凯弘医药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先后数次共领取拆迁资金1933万元。已经抵押和被法院查封的财产被非法处置,致使本应由凯弘医药拆迁资金清偿的债权无法实现,同年9月,南长区法院和锡山区法院要求申港街道代为履行。作为临港经济开发区下属单位,申港街道本身无独立的财政权,临港经济开发区只能将1315万元财政资金划转至法院账户。

违规发放拆迁补偿款的事实逐渐清晰,时任临港经济开发区申港街道拆迁领导小组副组长俞卓人,组员张兴龙、何金果、何国平等进入江阴市检察院反渎局的视线。

多重把关形同虚设

承办此案的唐俊杰介绍,拆迁协议的签订和拆迁款的发放本来有严格程序,临港经济开发区制定并下发了具体详实的拆迁方案,拆前先期对拆迁企业的资产权属进行调查确认;协议签订后,拆迁资金的支付先由何金果、何国平等人初步审核,再报张兴龙、俞卓人审核;纪检部门还聘请了审计公司全程进行跟踪审计。然而,再好的制度设计,在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拿国家财政资金当“唐僧肉”的人面前,也会变得形同虚设。

在与凯弘医药签订拆迁协议后,俞卓人、张兴龙、何国平明知凯弘医药的土地及房屋已被抵押和查封,仍受凯弘医药债权人、法定代表人等请托,徇私情,违规支付凯弘医药拆迁资金。在抵押银行和查封法院派人到拆迁办当面要求停止支付凯弘医药拆迁资金、开发区及申港街道主要领导明确要求不得再支付的情况下,俞卓人、张兴龙等人仍未采取停止支付措施,而是与何金果、何国平等人欺上瞒下,加紧违规支付。

更有甚者,何金果在明知凯弘医药不符合拆迁资金支付条件的情况下,超越职权,强行从凯弘医药拆迁资金中划扣50万元归还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欠自己的私人借款,并在收受贿赂后,受自己拟退休后任职的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托,又强行从凯弘医药拆迁资金中划扣303万元归还该投资公司的借款。

成立办案组收网

经过半年的外围调查,申港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事实基本查清,江阴市检察院决定成立由反渎、反贪、预防和派驻乡镇检察室组成的办案组,收网行动开始了。

2014年6月6日,办案组首先通知张兴龙接受调查。张兴龙到案后,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叠纸,故作镇定地说:“我知道你们找我什么事情,你们真的搞错了,我把凯弘医药拆迁的情况跟你们详细汇报一下……”

然而,面对检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张兴龙反复酝酿的说辞没了用武之地,他很快交代了收受拆迁企业老板近20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供述说:“我还有渎职行为……”

张兴龙不经意说出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人员的关注。海港大道建设拆迁时,另一被拆迁企业江阴某服装公司的老板曾当面向他和俞卓人、张秋度(申港街道于门村支部书记,为该企业拆迁领导小组成员)提出,请求在评估审定的拆迁补偿费基础上增加60万元至80万元。仅仅几天后,申港街道就和该企业签订了拆迁协议,拆迁金额足足提高了500余万元。这也正切合了办案组外围调查发现的疑点:该企业拆迁的厂区一角,得到的拆迁补偿款超过了对整个厂区的投资。

办案人员很快查清,为感谢俞卓人和张秋度在拆迁上的帮助,拆迁结束后该服装公司老板送给两人每人20万元。

另据张兴龙供述,2012年六七月的一天,拆迁企业江阴市某仪表有限公司在拿到拆迁补偿款后,通过张秋度送给其10万元。办案人员由此判断,比张兴龙作用更大的俞卓人和张秋度肯定也收受了贿赂。

次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到江阴市检察院自首。何某交代,为了获得本无法得到的隐蔽工程补偿款和提高评估审定的拆迁补偿金额,他多次请俞卓人、张秋度、张兴龙帮忙。事后,他送给张秋度50万元,并委托张秋度把其中一部分转送给俞卓人和张兴龙。张秋度事后送给俞卓人和张兴龙各10万元。

办案组果断传唤张秋度到案,后查明张秋度先后收受拆迁企业老板贿赂7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眼看大势已去,该起窝串案中级别最高的俞卓人投案自首,主动供述了受贿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4年12月至2015年8月,江阴市法院对申港街道系列拆迁案件相继作出判决:俞卓人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张兴龙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何金果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何国平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张秋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王苏燕 武月龙)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