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湖南省新宁县检察院的干警专程来到该县麻林乡黄沙村走访,了解被村干部侵吞的土地补偿款的发还情况。
“戴某等人一经手,8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就被‘揩’走了60多万元。”新上任的村委会负责人回忆道,“种粮的地没了,小孩读书、老人看病的钱也没了着落。”有村民接过话茬说:“如果没有检察院的监督,补偿款肯定打水漂了!”
事情还得从2014年6月说起。一天早上,多名神情激愤的群众来到新宁县检察院,举报称黄沙村土地补偿款被村干部侵吞。
“一定要查清楚,决不能让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一丝一毫的侵害!”新宁县检察院办案干警暗下决心。通过缜密的初查,该院发现黄沙村原支部书记戴某等3人有共同贪污扶贫、移民等专项资金的重大嫌疑。随后,该院立即对黄沙村近年来的财务账目进行全面清查。
在风力发电公司取证时,一个小细节引起了办案干警的注意。一名办事员趁着大家不注意,将一张不起眼的票据从档案盒中抽了出来。
原来,2013年5月,新宁县在麻林乡征地修建风力发电站,黄沙村属于此次土地征用的范围。得知这一消息后,戴某等人连夜赶赴县城,以征地补偿为名要求风力发电公司帮助黄沙村修建一条通村公路。因需要征用的土地90%不属于黄沙村,风力发电公司没有答应戴某等人的条件。戴某等人于是组织不了解实情的村民多次到施工地点阻工,甚至与施工方和前来维护秩序的公安民警发生冲突。
经新宁县风力发电开发建设指挥部协调,风力发电公司同意支付黄沙村88万元的土地补偿款。后戴某等人商定:3人以村委会的名义从风力发电公司领出63万元土地补偿款进行私分,各自分得21万元,剩余的25万元转入该村的财务账,分给村民。
办事员抽出的票据正是戴某等人领取63万元的土地补偿款的收条。在铁的证据面前,戴某等3人如实交代了贪污土地补偿款的犯罪事实。今年4月,经法院开庭审理,戴某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余两人也因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随后,被侵吞的土地补偿款陆续发还到村民手中。
今年以来,新宁县检察院在扶贫、城乡低保、医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民生民利领域集中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虚报冒领、截留侵吞、吃拿卡要等腐败案件5件12人。
(本报记者张吟丰 刘卉 通讯员成崔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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