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刚出门天降手钳直插前额 肇事者获刑1年半

时间:2016-12-14 06:35:09

今年6月24日,乐山市区青果山花城小区业主、58岁的王佑芳(化名)遭遇飞来横祸:小区楼上坠落的一把手钳直插其前额。事发后,肇事嫌疑人代某某被刑拘(成都商报曾作报道)。12月12日,记者获悉,这起备受乐山人关注的高空坠物肇事案已经一审宣判。王佑芳被鉴定为重伤二级,代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当天下午,乐山青果山花城小区值班的保安李师傅听到有其他业主说单元后门有人受伤了,急忙跑到3栋2单元的后门查看,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该单元14楼的王佑芳坐在后门处的台阶上,满脸是血,前额上直插着一把手钳。在王佑芳的旁边,站着她1岁多的外孙女,早已吓得哇哇大哭。当时王佑芳意识还算清醒,李师傅赶紧拨打了120和110。

据王佑芳的家人介绍,事发前王佑芳带着外孙女准备到小区院子里玩耍,刚刚跨出单元门,就遭遇飞来横祸。经过10多个小时的接力抢救,辗转三家医院,王佑芳头上的手钳终于被取出。

调查

27楼改装窗户

工人不慎碰落手钳

事发后,小区物业及时封闭了相关出入口,同时当地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对涉事单元的住户逐层排查。当日19时许,民警在肇事嫌疑人代某某的住处将其抓获。

据警方调查,当天15时40分许,代某某来到青果山花城小区3栋2单元27楼一住户家中,为业主改装厨房铝合金窗户,随手将手钳放在了厨房阳台上。随后,代某某因脚踩到了装修物品失去平衡,手碰到手钳,导致手钳掉到楼下,不偏不倚地插入刚好从楼下经过的王佑芳头部,致使其受伤。在发现手钳掉落打伤人后,代某某很快逃离了现场。

判决

犯过失致人重伤罪

获刑一年半

案发后,代某某家人代为先行赔偿被害人王佑芳部分经济损失98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同意对其从轻处理。

12月1日,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某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悉,此案为乐山第一起高空坠物致人受伤获刑案。“希望能够引起更多人重视,不要再让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据王佑芳的家人介绍,王佑芳已经出院,花费了20多万元,预计后续康复还需要10万元左右。下一步,将对代某某提起民事诉讼。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

原标题:一审宣判 肇事者获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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