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隆多商场大火案一审宣判 五责任人获刑

时间:2016-12-14 06:33:23

2013年10月,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持续了8个多小时才被扑灭,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员牺牲。后经调查,起火原因是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车充电时发生故障。近日,石景山法院对涉案的两名麦当劳门店负责人和3名喜隆多购物中心相关负责人依法作出一审判决,5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2年至3年6个月不等。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许,麦当劳杨庄餐厅甜品操作间内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引起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过火面积共计3800余平方米,火灾直接财产损失估算值为人民币1308.42万元,灭火过程中两名消防员牺牲。

去年10月,该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麦当劳杨庄餐厅总经理李某及事发当日值班经理陈某、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齐某、夜间值班经理陶某、消防中控员刘某等5名嫌疑人出庭受审。

被诉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麦当劳杨庄餐厅的现场录像和麦当劳员工的证言:2点52分闻到异味;2点56分,陈衍杰发现甜品操作间内南侧柜台中部偏西下方突然冒烟后跑出麦当劳大门;2点58分,麦当劳的员工对麦当劳内区域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进行了“复位操作”;2点59分,麦当劳店内的员工陆续逃出室外。3点12分,麦当劳餐厅南侧的亚克力灯箱、LED屏发生燃烧,后很快发生立体燃烧。

检方根据火灾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公司制度等书证、证人证言,李某等人的供述,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值价格认证等鉴定意见,火灾现场勘验笔录,火灾现场监控等视听资料认为,5名被告人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情节恶劣,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刘某、陶某当庭认罪,其余3人则不认罪。

五责任人获刑两年到3年半不等

法院经过审理,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5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其中,喜隆多消防中控员刘某在发现中控主机异常时按消音键了事,发现火灾报警后,没有及时将消防设置从手动变为自动状态,延误灭火时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喜隆多夜值经理陶某作为火灾当日喜隆多的夜值负责人,发现火情时没有有效监督和指挥中控员的行为,应急处置不及时,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齐某长期安排中控室夜间一人值班造成安全隐患,没有对夜值经理及中控员进行消防培训,致使相关工作人员在发现火灾后配合失当,不能有效应对,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麦当劳杨庄餐厅案发当日值班经理陈某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组织员工对火灾进行初期扑救,错失灭火最佳时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麦当劳餐厅总经理李某没有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排除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