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2月11日电(记者 陈丽莎 实习生 孙文骁)曾是一名公安局长,如今却与罪犯关押在一起;身为执法人员,却在利益面前变成了“法盲”;“兄弟”联手赚“外快”,最终却双双进班房……11日,杭州市纪委官方网站杭州廉政网披露了杭州市城管委原副主任赵野松贪腐案件细节。
据杭州廉政网消息,经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到2014年间,赵野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0余万元。2016年7月22日,赵野松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10万元。
利用职务便利谋利受贿
赵野松的工作经历十分丰富,曾历任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上城区公安分局局长、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后转任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并于2014年提前退休。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赵野松的主要受贿行为,基本上涵盖了他整个领导岗位生涯。
据悉,2002年,杭州某报社记者范某找到时任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的赵野松,希望他帮忙申请一套定向经济适用房。
赵野松在明知范某没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仍收下了范某的申购材料,并积极帮她跟主管部门——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协调。最终,范某绕过了登记、摇号等正常程序,低价申购了一套位于杭州近江三园的经济适用房,面积183平方米。
住房条件并不困难的范某在拿到房子后,立即出手,赚取了31万元差价。为了感谢赵野松的帮忙,范某将11万元打到了赵野松姐姐的银行账户。
房产交易催生腐败恶果
2003年,赵野松被提拔为上城区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2004年下半年,房地产开发商黄某托关系找到赵野松,希望其帮忙寻找离家出走的女儿。赵野松立即指派辖区内的派出所帮助寻找,最终将女孩成功找回。有困难找警察,是社会对警察的高度信任,警察为民办实事,本是职责所在,但这件事,却在赵野松的心里埋下了一颗利益交换的种子。
2008年,杭州房价飞涨,赵野松看到了赚钱的机会,到处物色合适的房源。这时,黄某公司开发的一处地处闹市的公寓进入了赵野松的视野。于是赵野松找到黄某,想要些优惠,但是该楼盘早已销售完毕,只留了一套内部房。
碍于赵野松的身份,再加上他曾经帮过自己的忙,黄某便把这套仅剩的房子卖给赵野松,购买价格为四年前该楼盘的开盘价,每平方米16000元。为了掩人耳目,赵野松以姐姐的名义购买了这套房子。经鉴定,该套房子2008年的市场价为每平方米26800余元,差价超过了一万元一平方。
赵野松反思:“那时,社会上一些人热衷于炒房。我也要赶潮流,享乐主义在我脑子里扎根。”
贪腐之路渐行渐远
彼时的赵野松在利益的驱使下放弃了底线,疏远了同学圈、同事圈和朋友圈,走进了利益圈。在他的身边,聚集了各式各样的生意人、老板。酒店老板汤某就是其中一个。
那时候汤某在上城区开酒店,会经常邀请领导到他们饭店吃饭,与赵野松走得很近。2011年,汤某的酒店要装修,他找到赵野松,希望其帮忙联系解决装修和经营中的一些问题,赵野松都逐一搞定。为了表示感谢,汤某先后两次以赵野松女儿出国留学等名义,送给赵野松美元、港币,共计折合人民币9万余元。
此外,2012年下半年,赵野松让其战友宫某出面和海外海汽车城负责人洽谈,希望获得汽车城相关商铺的租赁经营权。因为赵野松在担任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给海外海公司提供过帮助,该负责人就答应了赵野松的要求。此后,赵野松顺利取得了一个位置较好的展位,并在未办理任何租赁手续及未支付租赁费的情况下,又让宫某找好下家转让了展位。就这样,他们没花费一分钱,就赚取了100万元的差价。
“是利益使我昏了头,让我成为了法盲。”赵野松表示,他用来衡量自己的尺子用错了。(完)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