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一眼楠木未买 遭持刀索赔5000“损失费”

时间:2016-05-29 08:24:34

华西都市报讯(崇检宣 客户端记者 杨力)“买卖不成仁义在”这句话,一向被生意人认可。但不久前,成都崇州市的一名园艺商,因顾客在看完楠木,并未在他的店里购买,于是称该顾客“坏了规矩”。随后,还召集多名亲友,持刀要顾客赔偿5千元“损失费”。5月27日,记者从崇州市检察院了解到,该园艺商的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遂依法批准将其逮捕。

据了解,该园艺商竹强(化名),今年47岁,是四川崇州人,曾因犯罪而获刑多年。出狱后,他在崇州市廖家镇经营了一家园艺场,种植有不少的楠木、香梅等树种。

去年10月24日,市民张伟(化名)打算购买一批楠木种植,便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竹强经营的园艺场。通过网站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两人很快取得联系。电话里,张伟称要实地考察后,才决定是否进行购买。

竹强便安排人员,带他进园区查看所种植的楠木,之后双方也并未达成购买协议。一周后,张伟在对比周围多家园艺场后,决定在另外一处园区选购15棵直径15厘米的楠木。

得知消息后,竹强通知了6名亲友,将正准备运走的货车拦下。同时,竹强一伙有人拿出西瓜刀,并辱骂张伟称其“不讲信用”,坏了他们这行的规矩,并要求其索赔5千元“损失费”。迫于无奈,张伟在支付5千元现金后脱身,之后报警。

对此,检察机关认为,竹强拦截他人货车,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5000元,数额较大,已涉嫌敲诈勒索罪,遂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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