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5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张逸飞)27日下午,看着工作人员递给自己的表格,沈阳6旬老汉谢庆仁非常激动。为了这一纸手续,他从5月初到今天总共跑了8个部门20次,终于办成了“房改”手续。
谢庆仁告诉记者,这套房产是1998年2月16日房产局租赁给谢庆仁使用的。2004年,谢庆仁响应房改政策,想把这套公房变成个人所有,于是找到了当时的东陵区房产局,但东陵区房产局表示,当年开发溪林花园的沈阳合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破产,暂时无法变更产权。于是,谢庆仁便放下了变更产权的想法。
今年5月,为了给家人筹钱看病,谢庆仁打算卖掉溪林花园的这处房产,这就要求必须办理“房改”手续。此后,谢庆仁先后找到浑南区房产局、沈河区房产局、沈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房产局等8个部门,但跑了好几圈还是没能办成相关手续。
5月27日下午,谢庆仁第6次来到沈河区房产局,接待谢老汉的沈河区房产局住房分配货币化办公室工作人员邓玉坤终于告诉他一个好消息:“手续能办了!”邓玉坤告诉记者,在了解到谢庆仁的特殊情况以后,沈河区房产局经过与沈阳市房改办沟通,决定特事特办为谢庆仁办理房改手续。
邓玉坤告诉记者:“相关政策在制定的时候有纰漏,有一些像谢庆仁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确实没办法给办。”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区县级房产局无法界定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沈阳市房产局又要求必须有相关证明,这才让原本没那么复杂的手续成了谢庆仁的马拉松。“我们也希望审批的证明和手续不要这么多,能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邓玉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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