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济南市历山路大润发路口的这起车祸,画面很是凄惨:一方骑着电动车闯红灯准备抢行过马路,一方开着汽车准备抢在绿灯的最后几秒钟快速通过路口,瞬间电动车连人带车被撞飞……
在信号灯临界状态抢行,对于很多司机来说都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多起事故表明,倏忽之间,一旦观察不周就会酿成惨剧,惨剧一旦酿成,徒留遗憾和嗟叹。
电动车冒险闯红灯被撞
10月22日早晨,秋雨中的济南历山路上,车流量并不大。还没有进入早高峰的道路上,因为下雨有些湿滑。历山路与文化西路路口,因为邻近大润发超市和几所高校,人流量都明显偏大。
6点54分,细雨朦胧中,50岁的孙先生,身穿雨衣骑着二轮电动车出现在路口西北角。监控录像显示,这个时候历山路南北方向正好是绿灯状态,由于尚未进入早高峰,由北往南机动车道的车流很快清空。在左转车道上,等候左转信号灯的车辆,排起了车队准备左转,左转车队打头的是一辆公交车。
孙先生往左看了看,发现来车方向的汽车车流已经过去,便没有理会人行道的红灯,起步由西往东骑行。骑行了三个车道的距离之后,他暂时停在了公交车车体右前侧。然而,由于公交车车体较大,他只是注意到了机动车道上的车辆,却没有意识到,在brT公交专用车道上,有两辆旅游大巴车,正由北往南快速行驶中。
大巴车压哨抢绿灯惹祸
这两辆大巴车都是济南牌照,在brT车道内行驶到事发路段附近时,路口南北方向的信号灯已经进入绿灯最后倒计时读秒状态,这就意味着,再过几秒钟,路口就要变成红灯。说时迟那时快,两辆大巴车司机没有采取刹车,而是以加速行驶,试图赶在信号灯变换之前驶过路口。
然而,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巧合。就在大巴车加速驶过路口的时候,已经闯红灯骑车等在路口的孙先生被左转待转的公交车遮挡住视线后,并没有看到brT车道上疾驰而来的大巴车。他再次起步,将车骑到了公交车车头前边,准备赶在左转绿灯亮起之前通过路口。
3秒,2秒,1秒,第一辆大巴车看到突然窜出来的电动车后赶紧变向,可是为时已晚。随着“砰”一声闷响和一阵刺激的刹车声,电动车连人带车瞬间滑出去十几米远,骑车人孙先生顿时倒在地上不能动弹。紧跟在第一辆大巴车后边的另外一辆大巴车,随之紧急刹车,即便如此,还是差点撞上第一辆大巴。
孙先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可是因为伤情严重,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历下交警大队交通肇事处理中队民警杨晔分析表示,这起事故的发生,与事故双方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有着直接关系。电动车骑车人孙先生在明知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下,骑车试图通过路口;肇事的旅游大巴车,违反规定在brT公交专用车道上行驶,而且在通过路口的时候没有采取减速避让的措施,反而压着绿灯的尾巴抢行。
除了事故车辆之外,还有一辆公交车越线停在斑马线上,由于车体庞大,恰好遮挡了骑车人和大巴车司机的视线。
“闯红灯属于违法行为,这一点众所周知。”杨晔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开车行驶到路口的时候,不管有没有信号灯,都应该减速让行,这一点很多汽车驾驶人不见得清楚。这也导致很多司机习惯于压着绿灯的尾巴,或者黄灯闪烁的时候加速抢行通过路口。
目前,这起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报告尚未出具,事故双方责任划分还没有最终结果。不过可以确定的是,这起事故的涉事双方驾驶人都存在明显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于事故都需要承担责任。民警分析认为,如果双方驾驶人有一方违法行为能够中止,这起夺命事故便不会发生。
杨晔表示,这起事故在引起汽车驾驶人警醒的同时,电动车驾驶人更应该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在拥堵的当下,很多人以电动车作为出行工具,但是骑电动车相当于“肉包铁”,缺乏头部保护装置,一旦出事就是大事。电动车事故,也成了市区交通事故的主要涉及车型。在这起事故中,如果电动车骑行者遵守信号灯通行,不争几秒钟的时间,事故原本可以避免。
历山路大润发路口这起事故中,大巴车压着绿灯最后几秒抢着过路口。去年,工业南路也曾发生类似一幕,一辆轿车抢黄灯加速通过路口,结果一辆电动车抢灯通过路口,骑车人瞬间被轿车夺去了性命。
去年4月22日上午9点23分,工业南路与七里河路路口东往西方向,倒计时信号灯开始绿灯倒计时,随后黄灯亮起。就在这一瞬间,一辆出租车从四车道上快速越过停止线,同时,一辆黑色轿车紧跟着出租车越过停止线,随后路口内急速变道。就在此时,一名男子骑着二轮电动自行车,从路口北口由北往南闯红灯。
出租车发现闯红灯的电动车之后立即刹车,而变道超车的黑色轿车,由于视线被右侧出租车遮挡,并没注意到突然窜出来的电动车。瞬间,两车相撞,骑车人殒命车轮下。
很多汽车司机过路口没有主动减速、让行的习惯,反而你争我抢急着过路口。而不少电动车、自行车驾驶人以及部分行人,以为汽车不敢撞人,任性闯红灯过路口。结果,偏偏汽车驾驶人观察不周,悲剧来临时躲避不及,酿成惨剧。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