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作多年的村干部,为弥补自身资金亏空,故意隐瞒政府惠民政策中的重要事实,谎称自己得到政府授权可以代办相关手续及缴费,先后诈骗同村村民60余万元。近日,经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管晓梅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8年,为了帮助辖区农村拆迁户更好地支配拆迁补偿款,洪泽区出台了一项名为“土地换城保”的惠民政策。政策规定,拆迁户在自觉自愿前提下,可以向政府申请,用部分拆迁款和安置费换取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因政策处于试点阶段,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土地换城保”需符合条件的村民自愿提出申请,国土等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后,由人社、财政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由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村民本人到专设窗口缴费。
2015年6月,时任洪泽区某村村委会副书记的管晓梅接到负责统计辖区有意愿申请“土地换城保”村民人数的任务。起初,因投资失败,欠下高额债务的管晓梅根本无心开展此项工作。正当她准备将此事应付过去、草草了结时,却意外地嗅出了“机会”。
随着邻村一些早期参加“土地换城保”的村民开始陆续领到养老金,原本不太愿意办理“土地换城保”的村民逐渐接受了这项政策,很多人主动打来电话向管晓梅咨询情况,有的甚至直接带着钱找上门来。但是,管晓梅并没有告知村民应该到政府专设窗口自行缴纳费用,被债务缠身、苦于找钱弥补漏洞的她,竟然谎称政府部门已经授权她代办相关手续,费用也由她代收。于是,她私自收下了3名拆迁户缴纳的12万余元。
两个月后,见私自收钱的事没有暴露,管晓梅干脆挨个打电话给村里其他想办“土地换城保”的20余名拆迁户,并以打借条、代收等多种形式收取了80余万元。
2016年3月,做贼心虚的管晓梅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先后归还了10户村民的缴纳款,但因偿还高额债务和给儿子买车,还有16名村民近64万余元无法归还。
与此同时,洪泽警方接到多名群众举报,反映辖区村干部管晓梅假借办理“土地换城保”之名骗钱。
当警方准备依法对案件进行侦查时,走投无路的管晓梅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交代了为偿还高利贷诈骗村民钱财的犯罪事实。
“当时自己在外边欠了很多钱,催债的逼得很紧,所以不计后果动了利用政府‘土地换城保’政策诈骗村民钱财的念头。没想到越陷越深,到后期我只能‘拆东墙补西墙’了。”法庭上,管晓梅泣不成声地说出了自己的作案动机。
负责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管晓梅明知自己只负责统计有意愿办理“土地换城保”的村民人数,并不具备具体的办理资格,却故意隐瞒“缴费必须本人到人社局和财政局专设窗口办理”的事实,而采取欺诈手段谎称可以代办,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应按照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马强)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