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江苏省涟水县检察院对在外逃亡15年的中国工商银行涟水支行西门储蓄所原主任何东升依法提起公诉。9月29日,何东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2000年4月8日,中国工商银行涟水支行向涟水县检察院报案,称该行西门储蓄所主任何东升于当月6日携大量储户存款外逃。接到报案后,涟水县检察院立即受理并进行了初查。
调查发现,何东升于1988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涟水县支行。因工作积极上进,两年后被上级部门评为淮安市“储蓄工作先进个人”,不满30岁就当上了该行西门储蓄所主任。被提拔后,他结交的朋友开始多起来,开销也大起来,工资已不能满足其开销,他开始有了歪主意。
1999年10月,何东升将眼睛瞄向了储蓄所里的钱,利用储蓄所主任的职务便利,秘密复制储户存折,先后7次提取人民币15.71万余元。此后,他又通过同样的办法,从他人存折上提取人民币合计35.72万余元。
股票市场兴起后,他一头扎了进去,将挪用的存款大量投入股市,谁料亏损了近40万元。2000年1月10日,何东升又采取吸收储户存款不入账的方式,挪用了储户的存款5.5万元。同年4月,他又将替储户保管的电费16.1万元取走。
2000年4月,何东升听说新领导上任后会将他调离现在的岗位,可是账面上的“大窟窿”已无法补救。4月6日,他瞒着家人揣着部分公款逃离了涟水县。
这一逃就是15年。15年里,何东升彻底断绝了与亲戚朋友的联系。其间,妻子起诉离婚,父亲病逝,女儿考上大学,他都没出现过。
但涟水县检察院一直“惦记”着他。2000年4月10日,该院对何东升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2001年7月,对其进行网上追逃。
2014年9月底,涟水县检察院成立追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坚持实行包案到人、一包到底原则,制定专项追逃方案,确定专人承办。2015年12月,追逃小组及公安干警经过技术手段及研判,认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一名叫王龙的人,很可能就是潜逃15年之久的何东升。为了进一步确认嫌疑人的相关信息,追逃小组亲赴其居住地——济南市和平路29号。
该地非常繁华,附近有多幢楼房,有商铺门面和老旧小区,环境复杂。何东升所住的小区,有200多户居民,他到底住在哪栋楼哪个单元呢?
追逃组想到,何东升逃亡至此,肯定不愿与人交流,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求,他应该会在网上购物。于是,追逃组去了小区传达室,碰巧看到了一个寄给“王龙”的快递,上面有他的具体住址,所留的手机号码也和之前掌握的一致。追逃人员记下了门牌号,回到宾馆研究方案,决定在第二天早上实施抓捕。
2015年12月15日清晨四点多,追逃人员就埋伏在嫌疑人住处附近,一直没有见他下楼。上午9点,追逃组安排一名外地口音的追逃人员化装成“快递小哥”去敲“王龙”家的门,开门的是一个妇女,追逃人员以特殊快件为由,提出让“王龙”本人凭身份证领取,顺势跟进了客厅。
“王龙,要你签字呢。”那个妇女话音一落,在客厅守候的追逃人员冲进内屋,将躺在床上的何东升抓获。至此,他已经逃亡了15年零8个月。(丁秀光 唐祝凯)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