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史卫燕)湖南省环保厅近日向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所辖的上马垃圾填埋场存在设施停运和偷排废水等多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要求该垃圾填埋场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以51.8万元罚款,并于本周向湖南省公安厅移交此案。据悉,这也是湖南省环保厅今年以来向湖南省公安厅移交的“第一案”。
今年3月30日至4月初,湖南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人员对上马垃圾填埋场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诸多环境违法行为,如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氨氮、总氮浓度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排放限值1.7倍、17.4倍;私设3处暗管,部分渗滤液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入外环境,外排废水COD浓度为1030mg/L、氨氮浓度为184mg/L,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排放限值9.3倍、6.36倍。
湖南省环保厅宣教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上马垃圾填埋场的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要求,且填埋场地处湘江干流约8公里处,对湘江水环境安全造成威胁。据此,环保部门依据法律要求填埋场作出立即停止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和罚款两项行政处罚。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