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877件

时间:2016-06-25 07:33:16

乌鲁木齐6月24日电(王小军 刘运琦)新疆高级人民法院23日表示,2015年新疆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877件,大要案时有发生,涉毒上千克案件已比较常见,个别案件高达十几千克,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于会堂介绍,从案件审判情况看,近年新疆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始终居高不下,并呈连续递增之势,如,2015年全年受理一审案件数较上一年度增长23.92%。同时大要案时有发生,涉毒上千克案件已比较常见,个别案件高达十几千克,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从涉及的罪名看,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比例较高。2015年至今年5月,上述三类案件占全部毒品犯罪案件的89.01%。同时,因毒品而引发的抢劫、杀人等次生犯罪也开始出现。

于会堂说,从涉案毒品种类看,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摇头丸等人工合成型毒品案件逐年增多,其中甲基苯丙胺已有与传统毒品海洛因并驾齐驱之势、在毒品案件中占有相当比重。从犯罪地看,以往重特大案件主要集中在乌鲁木齐市等人口密集的大中城市和地区,近年来一些“毒品案件少”的地区重特大案件也时有发生。如,塔城中院受理的王二洒等三人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海洛因达3564.8克。

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吴冰说,新疆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有关情况,其中,贩毒罪犯文琦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被依法执行死刑。新疆以“零容忍”态度打击和遏制毒品犯罪,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新疆各级法院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是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对依法应当适用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对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坚决判处死刑,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同时做好违法所得追缴工作。

本次公布的案例中,罪犯文琦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8221.1克、氯胺酮11599.4克,数量大,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罪行极其严重,被依法判处并核准了死刑。罪犯黄本玉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796.9克,其因二次故意犯罪被判刑,仍不思悔改再次犯罪,且系累犯,故依法从重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其中,本次公布的文琦贩毒案中的罪犯马艳林,虽然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5269.1克、氯胺酮5249.4克,数量大,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文琦,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据此对其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罪犯林神桂受文琦指使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8069.1克,氯胺酮11249.4克,数量大,但系共同犯罪的从犯,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法院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苏万林等二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中,被告人苏万林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972.7克、海洛因0.40克,数量大,且曾多次犯罪被判刑,系累犯和毒品再犯,同时,其在本案中系从犯,归案后又检举同案犯其他犯罪事实,有重大立功表现,综合考量上述从轻及从重处罚情节,最终判处其无期徒刑。

据悉,2015年,新疆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877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1274件143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341人,重刑率为23.71%。2016年1至5月,全疆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80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479件588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50人,重刑率为25.51%。

许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