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年“五一节”小长假期间,在不少农村风景秀美的地区存在着乡村游中烧烤野餐后随地乱扔垃圾的现象。笔者认为,出游者应加强文明自律,要有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一些乡村游组织者在这方面也应成为更好的倡导者。
为解决不文明旅游现象,《国家旅游局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是有游客出现不文明行为,游客不文明行为将被有关部门记录,其保存期限视游客不文明行为情节及影响程度确定。针对不文明的乡村游,笔者认为也应该有相应的行为限制规定。国家旅游局在部署长假工作时曾明确提出,加强在重点旅游城市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旅行社和导游、领队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曝光不文明行为。笔者认为,上述对旅游过程中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做法,同样也适宜于乡村游中的不文明行为,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在监管上制定出管理办法,对在乡村游活动中乱扔垃圾污染环境的行为,一旦发现,在制止和批评的同时,也要纳入“黑名单”,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张榜公布,这样将有助于人们养成文明出游意识,有利于乡村山清水秀处这种不是主要旅游景区的监管空白处的生态环境保护。(王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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