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域旅游不妨从治理垄断性高价开始

时间:2016-06-09 07:42:39

全域旅游无疑是今年全国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各试点地区也正“各显神通”、如火如荼地推进各项工作。然而,正如媒体报道所讲,全域旅游作为一个全新事物并无统一模式,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遵循,各地的着手点也不尽相同。而笔者却想从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对全域旅游工作提出建议:不妨从治理与旅游服务相关的垄断性高价开始。

对一名游客来说,除了旅游目的地的硬件建设之外,最关心的或者说最敏感的就是服务和与旅游相关的价格了。这里所说的旅游服务相关价格并非指景点的门票等具有独特性和不可比性的价格,而是与旅游密不可分的产品和服务,诸如机场、高速服务区、景区内外的餐饮、土特产品、应急服务等高出当地物价数倍的普遍服务价格。

旅游相关服务的高价是垄断形成而非市场行为。多年来,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比如一瓶纯净水在当地超市卖1元,到了景区就成了4元;1元一张的打印纸、20元一碗的牛肉面到了机场就涨到了10元和78元。也许有人会说,这些地方运营成本高,市场随行就市,当然要贵。但笔者对此并不苟同。据商家反映,景点内商业网点的运营成本最主要高在租金和物流,物流成本在物流业高度发达竞争激烈的今天,其差别已经基本可以忽略。而租金确实是非常高,但如此高的租金是否合理?出租方的一个理由就是建设成本高,机场、高速公路包括景点建设确实是投入巨大,但实际上用于商业网点经营的场所仅是其附属设施,其单纯的建设成本并不高。更为重要的是,我国的机场、高速等半公益性的建设投入以及部分景区的建设基本是政府主导,投资的收回有其固定渠道(高速通行费、机场建设费等),而那些面对普通游客提供普遍服务的商业设施在回收成本中的作用微乎其微。

实际上,产权和管理单位之所以敢要出这样的高租金,无非就是利用其在一定区域内的垄断地位而已;而商家之所以肯接受这样的高价,当然也是看中了这个垄断性,并利用这种垄断在自己的商品销售上定价高企。而两者利用垄断地位的互相配合则更为恶劣。某野生动物世界禁止游客带食品入园,理由是有的游客会给园内动物喂食,影响动物健康。但该园面积巨大,要想看得完整,在园中吃午餐几乎是必需的,等游客想吃饭时却发现,除了高价餐饮别无选择,要么饿着,要么被明宰。而物价部门的“只要明码标价就由市场调节”的说辞,更是助长了这种垄断性高价肆虐,久而久之竟成了普遍现象。甚至不能不说,各地景区频繁出现的“天价虾”“天价鱼”宰客事件也是对这种垄断性高价的“有样学样”,只不过是前者为暗后者明而已。

垄断性高价的恶劣影响无需多言,而反垄断,从来就不能单纯通过市场竞争来完成,必须要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力介入。发展全域旅游无疑为此提供了最佳契机。全域旅游要求由当地党委政府牵头,将域内旅游发展通盘考虑,在全域内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宾至如归”的环境。说白了,旅游发展过去是以旅游部门为主的事,现在发展全域旅游,主体责任则落在了当地党委政府头上。

笔者建议:首先,政府部门应该牵头对辖区内所有具有垄断性质的封闭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对这些场所内提供的普遍公共服务价格及其形成因素进行摸底调研,形成具体解决方案,出台打破旅游垄断的相关规定或者地方性法规,对形成高价的各相关要素有所限制和约束。第二,由主管部门对封闭场所的产权和管理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其对相关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将执行情况列入其工作考核指标。第三,根据不同情况,在各场所引入平价商超和大型餐饮连锁经营企业,强化市场竞争。第四,相关执法部门要对封闭场所普遍公共服务价格明察暗访常抓不懈,发现违规者严惩不贷。

如果某个区域能够由打破垄断性高价开始,进而示范延伸至整个区域内实现“全域同价”(这里所说的同价是指域内价格在合理的价差范围内,并不是绝对的完全一致),那么可以毫不夸张地讲,该区域的全域旅游建设至少成功了一半。

许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