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发展委部署开展全省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16-07-16 09:58:27

7月14日,山东省旅游发展委召开全省旅行社市场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就旅行社出境游保证金、零负团费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建立出境游保证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是规范出境游保证金管理,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市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确保今年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各级旅游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督导检查,逐家建立工作台账。旅行社要落实主体责任,凡是以现金形式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一律由银行作为第三方进行托管,旅行社不得直接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收取,更不得将现金存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各地要加强出境游保证金执法检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私收出境游保证金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

会议分析,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大众旅游时代来临,旅行社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及强迫消费等现象又有抬头趋势。为此,全省将集中下半年时间,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重点治理旅行社市场零负团费、“不合理低价”、无资质经营、超范围经营、强迫或诱导购物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实现市场有序、竞争有序、管理有序、出游有序的目标。

会议要求,各级旅游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号)精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快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有条件的市县区要加快建立“1+3”旅游综合监管平台,已成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巡回法庭的县(市、区)要发挥机构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省旅游发展委张明池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济南、青岛、烟台、泰安市旅游局(委)做了交流发言。省市县(区)旅游部门分管局长、监管处(科)以及质监执法机构全体人员、重点旅行社负责人共计700人参加会议。

许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