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历史上,但凡申韩法术大行其道的时期,告密之风便会盛行一时,比如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汉武帝时代、武则天时代、朱元璋时代以及所谓的康雍乾盛世。
本文摘自:《同舟共进》2015年第6期,作者:吴钩,原题为:《宋朝的反告密》
有一段时间,网上许多人都在讨论中国的告密文化,论者言之凿凿,说告密属于国民劣根性,传统文化是滋生告密的沃土难不成告密就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文化基因,而被告密则是我们摆脱不掉的历史宿命?但细一想,又觉得不对。以笔者的了解,在传统社会,告密行为一直是受到主流文化排斥的,中国的主流文明与其说是告密文化,不如说是反告密文化。
过去处于主流、正统地位的儒家文明,对告密行为可谓深恶痛绝。孔夫子曾问他的弟子子贡:你最讨厌哪些行为?子贡说:恶徼以为智者,恶不逊以为勇者,恶讦以为直者。这里的讦,即告密。将告密当成正直的表现,是子贡最厌恶的行为之一。
发生在亲人、朋友之间的告密行为,由于直接破坏了小共同体最基本的人际信任,挑战了人伦底线,更是受儒家抵制。曾有人告诉孔子:我们那里有个正直的人,发现父亲偷了人家的羊,便跑到官府举报了。孔子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亲亲得相隐匿,社会的人伦底线才不会被突破。用汉宣帝的话来说: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亲亲相隐的原则自此列入中华法系,并历代相沿。
不要认为亲亲相隐是陈腐、过时的观念,现代发达国家的法律,同样非常明确地承认公民不给亲人证罪的亲亲相隐权利。
当然,不能否认,中国历史上曾出现过竞相告密的风气。但我们需要知道,告密行为的鼓吹者是边缘的法家,而非主流的儒家。商鞅主张治国要任用热爱告密的奸民: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之者,善也;别而规之者,奸也。章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商鞅认为,善民重视亲情,会相互包庇;奸民则相信爹亲娘亲不如秦王亲,会相互告奸。人民热衷于告奸,罪恶便无处逃遁。
但有意思的是,商鞅鼓励告密,却不能不将习惯于告密的人命名为奸民。可见在当时的道德评价体系中,告密是为人所不齿的。商鞅本人可能对这种道德评价很不以为然,但告密的反道德性质却是商鞅无法否认的。
历史上,但凡申韩法术大行其道的时期,告密之风便会盛行一时,比如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汉武帝时代、武则天时代、朱元璋时代以及所谓的康雍乾盛世。而受儒家价值观塑造最深刻的宋王朝,告密之风则大为收敛并不是说宋朝就没有告密,而是说告密的行为在宋朝并不受鼓励,士大夫群体乃至君主都自觉抵制告密,以告密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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