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户婚(清刻本)
本文摘自:《快乐老人报》2016年2月4日16版,作者:佚名,原题为:《离婚协议书始于唐代》
很多人以为离婚协议书是近代出现的新事物,实际上,在我国唐朝时就已出现了离婚协议书,敦煌曾出土放妻协议。
《唐律户婚》对离婚有三条规定:一、协议离婚。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所谓和离。签放妻协议即属这条。二、仲裁离婚。指由夫方提出的强制离婚,即所谓出妻。三、强制离婚。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可以看出,古代并不是所有朝代女子的地位都那么低下。(摘编自《历史不忍细看大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