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者忆朝战谈判:恪守“公开场合以朝方为主”原则|朝鲜战争|谈判

时间:2016-06-25 07:37:19

核心提示:公开场合以朝方为主,这是代表团定立的一条原则。秘书处的同志经常同朝鲜同志一同出现在敌人面前,但如没有朝中双方的协议和代表团的授权,中国人员不会代表我方发言。相互尊重,通力合作,共同对敌使双方关系十分融洽,从未发生问题。

本文摘自:《人民政协报》2015年4月30日第10版,作者:杨冠群,原题为:《在停战谈判代表团秘书处的日子》

抗美援朝战争期间,双方在朝鲜开城附近的松岳山地区进行过激烈的战斗。停战谈判开始后,志愿军停战谈判代表团进驻这里,并且盖起了一间间的平房用做代表团秘书处的办公室。笔者在朝鲜工作3年多时间,主要的时光就是在秘书处这些平房里度过的。

谨慎加辛苦

代表团秘书处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人数众多,在代表团本部里首屈一指;二、知识分子成堆,戴眼镜的不少。这两个特点是朝鲜停战谈判的性质决定的。根据朝中双方高层的协议,志愿军方面肩负谈判桌上的后援重任。远在国外,没有充足的人力不足以担负这一繁重的任务。其次,这是一场军事和外交互为补充、交叉进行的斗争。文武结合要求众多的书生,特别是我们这些懂外语的文弱书生参加。

谈判桌上,双方代表的态度都十分谨慎。重要发言都是宣读发言稿。稿子不论大小,基本上都是秘书处根据上级意图参与或独立草拟的。这就要求秘书处的有关同志十分熟悉情况,并具有一定的通揽全局、把握政策的能力。

朝鲜停战谈判事关重大,北京和平壤都十分关注进展情况。代表每次从板门店归来,除向李克农、乔冠华直接汇报外,还必须将情况及时报告中共中央。这些简报也是新华社发布消息的重要依据。草拟简报的任务往往落在我们秘书处身上。有时因板门店休会迟,或因会议内容多,简报写完,经乔冠华修改,送李克农审批时已届深夜。等发去的电报从北京批复回来,往往已是次日凌晨。此时,秘书处又需根据指示修改或重拟发言稿,赶在当日早上使用。

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的波兰、捷克斯洛伐克代表的协商也均由秘书处承担,而且时间多在晚间,地点在波、捷代表驻地。有时,他们需要深夜约见代表团领导。接待、翻译和写简报等各项任务也离不开秘书处的工作人员。

高水准的外语队伍

根据协议,一方代表发言或送给对方的文书都需译成其他两种语言或文字。在唇枪舌剑中,要将己方的立场表达清楚,同时将对方的意图了解明白,很大程度上依赖翻译的准确性。由于美方使用的译员可靠性较差,志愿军代表团对己方英语翻译的倚重就更为突出;此外,同朝鲜和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等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人员的沟通和联系,还需朝语与俄语;同印度、瑞典、瑞士中立国人士打交道则普遍使用英语。为此,代表团选调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外语干部来充实秘书处。

当时,朝方的主要英语翻译是一名留英的考古学博士。中方也有若干名学成归国的高级学子压阵(如裘克安、浦寿昌),副处长毕季龙因英语水平甚高,被美方誉为上校翻译。

许昌历史